钦差重审冤案,从300人中找出真凶,只因他连续3天做了同一件事

钦差重审冤案,从300人中找出真凶,只因他连续3天做了同一件事

唐太宗,千古一帝,大能治理国家,小能洞察案件疑点。曾经有一件判了死刑的案子,经各级审批,到了他那里,却被打回了。

这件案子证据完备,有受害人、沾血的凶器、凶手的供词,但李世民看出其中逻辑不通,派出蒋恒重审案件。

蒋恒翻查案卷,了解事情经过。

案件发生在卫州板桥县。(上次说过的甥舅争牛案也发生在卫州,不过在新乡县。)当地一家客栈的老板被害了。老板名叫张迪。当日,他的妻子回了娘家,只有他一人招待客人。客人很多,其中3个城门侍卫比较打眼,因为他们都随身带刀。第二日,张太太回来了,发现丈夫死在房内,于是向衙门报了案。

衙门包围客栈,调查案件,问有没有人提前离开。张太太报告,3个城门守卫已经走了。于是,衙役追上他们,盘问、搜身、检查随身武器,看刀口是否和张老板身上的一致。当拔出刀时,所有人都惊呆了,刀上有血,3把刀都有血。

3侍卫大呼冤枉,还是被衙役抓了起来。经过鉴定,确定凶器就是他们的刀。

起初,3人都不承认犯了案,问起刀上的血,都说不知道。县令看他们在证据面前顽固不化,于是严刑拷打。3人撑不过,都承认了。

蒋恒沉思起来。这案子看起来很简单,也很奇怪。

首先,案卷上写的作案原因含糊不清,只说发生争斗。但是客栈人多,却无旁人能佐证。

其次,3个犯人都是城门守卫,武艺比张老板高。1人即可夜间潜入作案。案卷上却说3人同时行动,他们第一次来投宿,不了解客栈环境,怎么可能不被发现?作案人应当熟悉环境。

最后,疑点就是这凶器。3把刀都有血痕。3人在作案后怎么可能不擦干净血迹,即使当时来不及,在衙役追赶到之前也可行动。更何况,1把刀都没擦过。

蒋恒想了想,心生一计。

他到了板桥县,直接去了客栈,命人将当时在场的人召集起来。过了一会,下属回复,过了这么些天了,只召集起一少部分人,有些人不在这里,已经去通知了。

蒋恒看了召集起来的人,留下一个80多岁的老妇人,让其他人散了,下次再一起问话。这老妇人在案发当日是一个人住在客栈里,和店家没矛盾,更没能力行凶。

他将老妇安置在一间房内,只问些无关紧要的问题,到了晚上才将她送出去,又命侍卫跟踪老妇,看有没有人和她搭话,说了什么。妇人离开,在路上碰见几个人,说了会话。侍卫一一记下了。

第二日,集合的人多了。蒋恒派人一一询问。又将老妇人单独安置,还是到了晚上才将她送出,同样让侍卫跟踪记录。侍卫再次记下了那些人。

第三日,集合的人更多了。蒋恒还是如此安排。侍卫也是如此行动。

第四日,蒋恒将附近所有人召集起来,到场的有300多人,命侍卫将人找出来。这个人得符合两个条件:连续3天都和老妇搭话,而且问的都是案情相关的内容。侍卫果真指出,有这样一个人,将他抓了出来。

蒋恒只审问这人。这人扛不住,招了供,说自己和张太太有染,因此两人密谋害了张老板。当日张太太回了娘家,但提前给3个侍卫下了迷药。侍卫们晚上昏迷不醒,他将他们的刀偷了出来。因为和张太太熟悉,也就熟悉了这家客栈,晚上顺利的摸到张老板房间,砍死了他,然后把刀还了回去。一切都能解释通了。

至此,真相大白。

蒋恒将结论上报给唐太宗。太宗很满意,提拔他当了御史。侍卫们沉冤得雪,真凶伏了法。

蒋恒是利用犯人做贼心虚的心理破了案。

这个故事记载在唐代张鷟所著的《朝野佥载》中。

其实,我现在对这个事的看法有些犹豫。因为曾在网上看过“太过热心,围观热闹却被卷入其中”的事,而且本案是皇帝直接打回的,你们懂得。

你们怎么想呢?

唐朝是个开放的朝代,有很多奇闻趣事被记录在古书里,我会持续分享。如果喜欢,请关注、评论、转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