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死11伤 柳州杀人狂徒获死刑

7死11伤 柳州杀人狂徒获死刑


黄日朝。 资料图

黄日朝被捕80天后,等来了他的死刑判决。

11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8·20广西柳州杀人案”。在经过半天的庭审和近半天的评议之后,由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的7人合议庭当庭宣判对黄日朝处以极刑判决。

因爱生恨、杀人泄愤,8月20日,黄日朝因感情纠葛痛下杀手,一天之内连杀7人、连伤11人,引起龙城震动。

这起“蓄谋已久”的杀人案,起因于今年3月,黄日朝与同居多年的女友赵某通过社区调节协议分手。据他自己后来说,分手之初自己并未想过杀人,还几次找过赵某想要复合,但对方不予理睬,后来赵某的哥哥还打电话威胁过他,他觉得复合无望,才动了杀人的念头。

随后,黄日朝通过跟踪确定了赵某及其家人的住处后,租好车辆,备好尖刀,定好路线,便开始了他的疯狂报复。

8月20日上午7时许,他驾驶一辆黑色越野车来到赵某租住处,趁赵某的女儿李某正要出门上班之际,持刀闯入屋内将二人杀害,并侮辱、故意毁坏母女二人尸体。行凶后,黄日朝丢掉刀尖已断的凶器,离开案发现场。

随后,黄日朝行至太平西街购买刀具,9时40分许,他驾车到鹿寨县鹿寨镇某小区赵某母亲邓某住处,强行闯入屋内,持刀将邓某及其外孙何某杀害,并毁坏两尸体面部。

作案后,当日约11时许,黄日朝驾车离开鹿寨县返回柳州市区,准备赶往下一个地点继续行凶,当车行至柳州市文昌桥时,因车辆行驶受阻,黄日朝驶入非机动车道超车,并连续冲撞多辆电动车,直至其驾驶的车辆被电动车卡住无法行驶。“杀红眼”的黄日朝下车后持刀捅刺沿路群众,最终导致3名路人死亡、11名路人受伤。随后黄日朝步行至文昌桥西侧桥底,用石块打砸过往车辆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抓获。

据报道,在众多伤者中,还有一名孕妇,经医院全力救治,伤者均无生命危险。

3天后,广西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犯罪嫌疑人黄日朝依法批准逮捕。

据他自己供述,他赶往的下一个地点正是赵某的姐姐家。而他的杀人计划里,还有赵某的哥哥,以及一位“挑唆感情”的算命先生。“杀人的顺序按照仇恨的多少来排序。”

这份他将亲手实施的死亡计划名单上,甚至还包括他的3个亲生孩子。20多年前,黄日朝与前妻育有的两子一女,现均已成年。但由于父母离异,子女与黄日朝并不亲近,甚至将他的电话拉黑,黄日朝甚至觉得“养这3个孩子没有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日朝因感情纠纷,为泄愤而报复杀人,其犯罪手段极为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

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黄日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78456元。

在法庭上,背负了7条人命的黄日朝接受了死刑判决,他说愧对文昌桥上那些被害人及其家属,对不起社会,并表示自己不会上诉,被执行死刑后,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

8月18日,也就是案发两天前,54岁的黄日朝曾回到村里看望生病的母亲,吃过饭后,便匆匆离开。如今,家中的老母亲再也等不到他回家。

(法治周末记者郝若希 编辑整理)

责任编辑:高恒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