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清传》或致投资方七亿坏账!这账该由谁来买单?

《巴清传》或致投资方七亿坏账!这账该由谁来买单?

高云翔将股份全部出让给妻子董璇,被质疑企图转移资产,《巴清传》投资方唐德向法院申请对高云翔进行财产保全措施。由此可见,明星私生活早已不再是家事,而是投资方今后选取艺人时必要参考的指标。


木子宜|文


2018年12月4日,电视剧《巴清传》的投资方唐德影视,向法院申请对高云翔、北京艺璇文化经纪公司名下价值共计6382.4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跟随时间线发现,2018年10月,高云翔已将自己在艺璇文化经纪公司的股权全部出让给妻子董璇,或许正是因为这一举动,致使唐德影视决定对其采取索赔措施。

2019年1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申请成立,裁定查封、扣押或者冻结高云翔、北京艺璇名下价值6382.4万元的财产。

经历了退档、改名、延期、主要演员负面频出等等问题,电视剧《巴清传》在唐德影视向高云翔索赔的那一刻,似乎终于有了定论。

不少网友纷纷表示:“这下看来《巴清传》彻底凉了,投资方都开始让艺人赔钱了。”

命运多舛的《巴清传》开启追责模式

2018年3月,《巴清传》男主角高云翔因在澳洲拍戏期间涉嫌性侵被捕,新闻传回国内,引起一片哗然。

事件一出,网友一方面等着董璇的态度,另一方面纷纷表示:“这下改名也救不了《巴清传》了。”

随后,作为唐德影视股东之一,以及担任该剧女主角的范冰冰叫来男朋友李晨紧急救场,重新拍摄《巴清传》中高云翔的戏份。

谁曾想,这波未平,那波又起。

2018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权威发布税务要闻“依法查处范冰冰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最终判定范冰冰累计补缴税款、缴纳罚款8.8亿元。

兜兜转转,网友们似乎已有共识,认为《巴清传》不会播出了。

然而,一件事情缺了官方的声音总归显得没有那么板上钉钉,直到这次唐德影视向高云翔索赔的举动,几乎相当于官方声明:《巴清传》的确播出无望了。

据悉,电视剧《巴清传》投资超5亿元人民币,这个数字还仅仅是电视剧正常拍摄期给出的投资数字,其后重拍戏份的支出不算在内。

高云翔出事之前,《巴清传》的首轮播出权已经售出,卖给了江苏广电集团、上海文广集团以及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合计交易额为9.1亿。根据唐德影视的年中报,我们发现截止2018年6月30日,唐德影视的《巴清传》累计实现毛利3.54亿。

此时,高云翔出让股权的举动为唐德影视敲响了警钟:高云翔可能会被判刑,《巴清传》真的救不回来了。

有了这样的苗头,及时止损当然成为了投资方最先想到的事情。

唐德影视2018年的年中报称,若是《巴清传》对公司造成实质不利影响和损失,唐德影视将根据相关演员签署的演员聘用协议,要求其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此声明基本印证网传高云翔与唐德影视签署合同时,或许签署了约束艺人行为的条款。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唐德影视此次的申请才能够被通过。

与此同时,除了《巴清传》之外,高云翔在澳洲被捕时,刚刚完成其与董璇合作的新作《阿那亚恋情》的拍摄工作,而《阿那亚恋情》也是唐德影视投资的影视作品,有了《巴清传》的案例,唐德影视以《阿那亚恋情》起诉高云翔,大概也只是时间问题了。

近日,《影视圈》记者联系到唐德影视相关宣传人员,针对申请裁定查封、扣押或者冻结高云翔、北京艺璇名下财产的事情,对方以“不好意思,我们不太清楚这件事”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而高云翔参演的《探戈》、《惊天岳雷》、《北上广之四季沐歌》、《哪吒与杨戬》、《不婚》等作品,也因其个人原因被搁置,有了唐德影视的这一举动,其他的投资方是否会起诉高云翔也成为了一个被大众关注的问题。

明星个人行为成埋在投资方身边的定时炸弹

此时,回头再看影视行业的项目动向,不难发现明星的个人行为已经不止是网友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更与投资方的资金回报紧密相连。

2014年5月,黄海波身陷“嫖娼门”令众多网友大跌眼镜,其“国民女婿”的形象轰然倒塌,在这样的舆论之下,伴随着的还有多家投资商难以言说的委屈。

其与张静初合作的电视剧《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与倪妮、黄渤合作的电视剧《非诚勿扰》至今仍未播出,对制片方造成的损失可想而知。

2014年8月,凭借《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红透半边天的小鲜肉柯震东与房祖名因吸毒被捕。事件一出,其参演的电影作品《捉妖记》在拍摄完毕的情况下,无奈再次追加投入7000万换角井柏然重新进行拍摄,已完成的特效部分也需要重新进行制作,影片前后的投资最终高达3.5亿;

柯震东主演的另一部电影《小时代4:灵魂尽头》,则是将柯震东的戏份全部删除才得以上映。

网传事件发生后,柯震东面临多方索赔,赔偿金额逾千万,不过这千万中是否有对几部作品投资方的赔偿,就不得而知了。

该事件的另一主角房祖名,因容留他人吸毒导致电影《道士下山》延期上映;

2015年,演员王学兵被曝涉毒,其参与出演的《一个勺子》、《暴走迷城》、《大秦帝国之崛起》等多部影视作品受到影响,造成合作方的损失累计达到1.5个亿。

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投资方用高额的资金聘请艺人出演影视作品,却时刻面临着艺人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爆出负面,最终还会导致影视作品受到延期,甚至不播的结果,如此难以预测的“人祸”着实令人提心吊胆。

相互制约是不得已的解决方式

2014年明星负面新闻扎堆出现,随后广电总局下发通知: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广告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都列入暂停播出范围。

2018年1月,广电总局逐渐完善条例,推出了“四个不用”原则:

1.对党离心离德、品德不高尚的演员坚决不用;

2.低俗、恶俗、媚俗的演员坚决不用;

3.思想境界、格调不高的演员坚决不用;

4.有污点、有绯闻、有道德问题的演员坚决不用。并明确要求节目中纹身艺人、嘻哈文化、亚文化(非主流文化)、丧文化(颓废文化)不用;

有了这样白纸黑字的规定,影视投资方为了保证自身利益不受侵害,如何面对明星私生活负面便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其实早在2014年,就有过声音表示:“制作方与艺人签合同的时候可以把‘因艺人个人原因造成的作品相关损失需由艺人承担’当做必要条款放进合同里面。”

不过当时正处在“流量为王”的时期,许多圈内人士认为这个想法初衷是好的,但是实现起来并不具备可行性。

娱乐圈资深经纪人X女士在接受《影视圈》记者采访时说:“这种合同,只要是有点热度的流量艺人都不会签的,现在都是制作方求着艺人,对于一、二线的艺人基本上都属于有求必应,如果合同加了这个条款的话,根本敲不来你想要的艺人。因为热点艺人根本不缺合作方,有大把条件优厚的合作方等着,你限制了艺人,艺人干脆就不和你玩了。”

众所周知,近两年来,整个影视圈都处于整顿再出发的状态,艺人也不像前几年腰板那么直了。

X女士说:“当时税收的消息一下来,某个一线艺人就直接放出消息降低自己的片酬,其金额是大热时期的20%左右,其他曾经天价片酬的明星,也逐渐降低了自己的片酬。”

由此可见,此一时彼一时,现如今的市场已经不仅仅是流量明星选择制作方的时候,而是处于一个双选的环境,以此作为基础,制作方也掌握了部分话语权。因此,这样的建议条款如今看来被实现也不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情。

但不得不说,即使制作方最后真的添加此项条款,也实属无奈之举,毕竟风险这个东西不能只让投资方一家担。

有的时候,粉丝与部分网友认为明星的私生活是他自己的家事,旁人也无权多说什么。

但是正如演员张一山说过的那样:“成为明星之后,就代表着你有极大的曝光度,你就成为了一个公众人物,观众给予了明星还有公众人物同等的喜爱,而明星在这个时候就要做好表率,承担起属于自己的社会责任感。”

而在社会责任感背后,是作为一个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

作为艺人,个人形象是卖点之一,也可以理解为是艺人这种特殊“商品”的特点。许多网友会因为艺人的正面形象对其好感倍增,艺人也因此有了更好的商业价值,基于这样的你来我往,保证“商品”的质量,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