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应向法院交纳多少诉讼费?

打官司应向法院交纳多少诉讼费?

一、财产案件

1、标的额不超1万的,50元诉讼费(例交通事故纠纷原告起诉金额为9000元,则缴纳50元诉讼费);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标的额乘以2.5%-200;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标的额乘以2%+300;

4、超过20万至50万元,标的额乘以1.5%+1300

5、超过50万至100万元,标的额乘以1%+3800

6、超过100万至200万元,标的额乘以0.9%+4800

7、超过200万至500万元,标的额乘以0.8%+6800

8、超过500万至1000万元,标的额乘以0.7%+11800

9、....................

二、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为50元—300元(例石家庄桥西区法院为200元),若涉及分割共同财产,财产价值超过20万,需另交纳按财产价值乘以0.5%-700的诉讼费用。

2、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及其他人格权纠纷每件缴纳100—500元;涉及赔偿金额的,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金额乘以1%,超过10万元的,金额乘以1.5%+500。

3、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

4、行政案件每件一般为50元(行政案件指),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为100元。

三、诉讼费是由原告先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1、原告起诉离婚,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原告与被告离婚,则诉讼费由原告来承担;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费用。

四、诉讼费减半收取。

1、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按照简易程序审理(区别普通程序),则诉讼费用减半收取。

2、法院作出判决前,原告申请撤诉,则诉讼费用减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