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小区停车收费由业主决定!贵州打响“规范物业”第一枪

3月1日起,小区停车收费由业主决定!贵州打响“规范物业”第一枪

片头语:新年刚过,贵州就打响了“规范物业”第一枪,矛头直指业主最关心的停车收费问题!

新年的气息尚未散去,贵州就打响了“规范物业”的第一枪,矛头直指业主们普遍关心的停车收费问题。近日,《贵州省停车场管理办法》正式通过(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起全面实施。值得一提的是,居民小区内停车场的收费也被纳入此次《办法》条例,《办法》对于停车场的规范条例很多,在这里只摘取几条与大家息息相关的规定供大家参考

新建商品住宅时,应按照1户不低于1个停车位的标准进行停车场配建;商品住宅的停车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配套照明、通风、排水、消防、监控等设备,提供24小时停车服务,遵循“先到达先使用”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住宅小区停车场车位的设置、使用、以及收费等问题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须有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小区停车位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的需求后才可出租或出售,出租或出售的收费同样需要业主、物业、和使用者共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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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还有不少其他细节条例,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办法》的出台创了多个“第一”:贵州成为全国第一个正式将小区停车位纳入管理范围的省份;《办法》也是第一个明确业主对停车场拥有所有权的正式文件!

此举一出,舆论一片哗然,百姓更是拍手称快,为什么?近年来,随着车辆的增多,业主和物业因为停车场收费问题发生的争执越来越多,轻则口头吵闹,重则大打出手,谁是谁非我不想评论,只不过我知道一点,那就是物业是业主们花钱请来服务的,可现在的现实情况却截然不同,一些物业公司已经忘记了双方的从属关系,为了追求利益,对业主进行一而再、再而三的紧逼,该收的钱一份不少,该做的事敷衍了事,对于利用业主的公共空间进行的商业收益一毛不拔,整个就是在糊弄业主。引起业主反感后,业主们要么成立业主委员会自己管理,要么另外再聘一家物业公司,但不管哪种,总是会引起一些冲突,绝对成了“请神容易送神难”,业主苦不堪言

《办法》的出台,保护了业主应有的利益不受侵犯,也提醒物业要知道小区所有权依然在业主手里,更是明确了业主对小区内停车收费权有了主导作用,从制定到实施都必须征得业主同意,这么一来,加大了业主的权利,缩小了物业的优势,老百姓能不欢迎吗?当然,之前也有不少地区制定过类似的条例,但都没能得到有效实施,这次能否得到落实,3月1日,我们拭目以待

我很渺小,但我愿写下最真实的民生,希望朋友们多多关注,多多指正,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