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资产折现率”的是是非非

“专利资产折现率”的是是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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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陶冶 上海必利专利评估技术有限公司

原标题:“专利资产折现率”的是是非非

在专利价值评估中,对于专利资产价值的计算,需要使用折现率,目的是把专利的未来预期收益折算为现值。业界通常的做法,是用“风险累加法”测算专利资产的折现率,也就是将专利资产的“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累加。由于“无风险报酬率”反映的是一笔投资在正常条件下的获利水平,是指所有的投资都应获得的“投资回报率”,可以用“商业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或“同期国债利率”来确定,相对比较简单。“风险报酬率”是指投资者承担投资风险所获得的超出“无风险报酬率”以上部分的投资回报率,其大小与投资风险正相关,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技术替代风险,研发风险,资产管理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等。

正是由于这一连串的“风险”,让资产评估师无所适从,因为无论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文件里(《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还是从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应试教材里,都找不到如何计量这些风险的方法,导致“风险报酬率”的测算成为资产评估师非常苦恼的部分,一是怕对于不确定的东西妄下结论会被主管部门秋后算账,二是怕较真的客户会围绕折现率穷追猛打,质疑报告的客观性和公允性。

关于专利资产折现率的测算,还有着另一个争议,到底测算的是“专利”的“风险报酬率”,还是“产品”或“企业”的“风险报酬率”?资产评估师喜欢围绕“产品”或“企业”寻找并确定专利资产的“风险报酬率”,因为相对比较容易测算,但如果是“专利”,这种技术权利能够带来的“风险报酬”或“投资回报”,却很难说的清楚。

总之,专利价值评估中“折现率”的测算,一直是令评估专业人员头痛的问题。

笔者结合自身从事专利价值评估的实践经验,谈一谈测算专利资产折现率的心得体会。

一、与其同时考虑“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不如只关注“投资回报率”

既然是对专利资产在未来的收益进行折现计算,只要考虑“专利”这种资产的投资回报能力即可,与其费尽心思考虑“风险报酬”,不如直接关注“投资回报”。

那专利的“投资回报能力”怎么测算呢?一是可以在资产流通环节彰显,比如专利权被频繁交易,在流通时的价值增值就可以用来计算投资回报率;再比如专利权被广泛许可,收取的许可费收入总和超过获得专利权的成本(自行研发,或付费购买)的超额收益,也可以用来计算专利的投资回报率,这种操作是“专利非实施主体(NPE)”的惯常手法,左手买入,右手广泛许可,投资回报率很高,现在这种操作手法也是“专利运营”的常见方法。

第二种测算专利“投资回报能力”的方法,是从专利的实施中寻找。投资专利获得回报的证明,不仅仅是存在于流通环节,也存在于实施环节,比如通过实施专利技术,产品获得了竞争优势,在市场上实现了很好的销售收入,那么所获利润中就应该有“专利权”的贡献,这种由“专利权”而贡献的获利部分,就可以用来计算专利的“投资回报率”。

二、与其纠结“专利权”在投资回报上的不可捉摸,不如想想“专利权”的收益是从哪儿来的

由于“专利权”的变现能力差,资产收益看不见摸不着,还常常面临专利权被无效的风险,所以大家都认为“专利权”的收益“虚无缥缈”,投资回报“捉摸不透”,投资风险“令人生畏”。如果单从“专利权”直接变现的角度来看,的确很难测算其投资回报能力,甚至无法证明“专利权”是有“投资回报”的,但如果从“专利权”的实施角度来看,“专利权”收益的变现,都是间接的,都是通过产品销售获利实现的,如此,“专利权”收益是从产品中来,那么“专利权”的投资回报当然也要从产品销售中去寻找。

所以,很多资产评估师喜欢用“净资产收益率”、“项目投资回报率”、“产品净利率”等数据测算“专利权”的“风险报酬率”,这个没有错,这种方法可以继续用,因为只要“产品”赚钱了,“专利权”就赚钱了。

三、与其关注具体产品,不如关注行业平均

既然关注“产品”或“项目”的盈利表现,那么“专利技术”在不同项目中,由不同人实施,其盈利表现都是不一样的,而且对于尚未实施的专利权,对于尚未投产的产品项目,盈利表现都需要预测,都是没有经过实践检验的主观推断。

所以,在测算“专利权”的投资回报率时,与其关注具体产品,不如关注行业平均。行业平均的盈利表现,是一个相对容易获取的数据,即使“专利权”还没有实施,该数据也可以用于“投资回报率”的测算,因为这种行业平均数据都是客观的,都是真实的历史表现,用作“投资回报率”的测算,也是最为稳健的。

另外,用行业平均的盈利表现测算“投资回报率”,还可以规避不同产品项目及不同实施主体所带来不同投资回报的问题,得到的是专利技术经过无差别化的充分实施后的公允投资回报。这样同一项专利权在不同项目中由不同实施主体来实施,也可以使用相同的折现率,大大简化了分析和计算的复杂程度,提高了专利价值评估的效率。

四、与其在折现率上较真,不如在收益预测上认真

在专利价值评估中,比较荒诞的现象是:对专利权未来的收益,放开想象力去做预测,有些预测甚至匪夷所思,预测结果基本上被委托人所绑架,朝着“需要”的结果去做“预测”。但是对于折现率,反而又无比的较真,先要搞清楚“专利权”的获得成本,再搞清楚“专利权”的“分成率”,再在各种风险考量下计算“专利权”所获收益,最后计算“专利权”的投资回报率。

最后的结果是:在折现率上所做的“百般努力”,都被收益预测的“荒诞无稽”所一笔勾销了。

因此,对于专利价值评估,不要在“折现率”上过于较真,相对于“折现率”,“收益预测”可能更加重要。预测要有依据,要有稳健和保守的“预测态度”,与其在折现率上较真,不如在收益预测上认真,可能是专利价值评估中更科学的做法。

作者简介

陶冶,上海必利专利评估技术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知识产权职业经理人,知识产权价值分析与评估技术专家,上海市技术经纪人,上海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特聘顾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三分院知识产权特邀检察官助理,上海交通大学技术转移特聘专家,上海中医药大学技术转移特邀专家,闵行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秘书长。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陶冶 上海必利专利评估技术有限公司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