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货车占道”!图解“货车右行”新规定

严查“货车占道”!图解“货车右行”新规定

河北新闻网讯(见习记者李枫 记者张淑会)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获悉,根据河北省政府“双创双服”活动总体安排,自4月15日起,河北省将在高速公路开展“货车右行”交通管控行动,在全省高速公路实现客货车分道行驶,严格查处“货车占道”行为。

那么依据新规,哪些属于行为属于“货车占道”呢?“货车占道”将受到哪些处罚?记者带你来了解!

同向三条车道正常通行状态下,中重型载货汽车占用最左侧车道行驶、超车的,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1344)处罚,罚款100元,记3分。

同向四条车道正常通行状态下,中重型载货汽车占用左侧两条车道车道行驶、超车的,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1344)处罚,罚款100元,记3分。

同向两条车道正常通行状态下,中重型载货汽车在最左侧车道行驶,且右侧施划有“长实线”,无论其行驶或者超车均应处罚,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1344)处罚,罚款100元,记3分。

同向两条车道正常通行状态下,中重型载货汽车占用左侧车道连续超车2辆(含)以上的,按照“在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超车的”(4311)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

同向三条车道正常通行状态下,中重型载货汽车借用中间车道超车后未立即返回原车道的,按照“在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超车的”(4311)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