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降低社保费率,灵活就业人员的会降低多少?

5月1日起降低社保费率,灵活就业人员的会降低多少?

5月1日起,全国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将逐渐统一为16%。

目前,各地养老保险单位费率在12%-20%之间。

上海此前从21%下调至20%,北京、湖南、甘肃、宁夏、重庆、四川、贵州、江苏、安徽、江西、新疆、山西、天津、湖北、广西、河南、海南和云南等大部分省份则为19%,山东等地执行18%,这些省份的费率可降至16%。

广东、浙江的费率为14%,东莞、佛山等地为13%,厦门全国最低仅12%。这些低于16%的地方,需研究提出过渡办法,统一为16%。

有很多人对企业所承担养老保险缴费比率下调有一个误解。这种误解让大家认为企业承担费率降低后影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

其实按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和职工都应该按时并且足额参加社保。各地区企业所承担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18%到20%之间,这次可以最低降到16%,企业所交的养老保险,是打入社会统筹账户中,并不影响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水平。

我们都知道,养老保险是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单位缴费比例是20%,这两年部分养老金结余比较多的省份阶段性降到19%,个人缴费比例是8%。降低社保费率,对于很多企业来说无疑这将是个好消息,意味着企业的运营成本会降低,企业减负后用人成本降低,则工资有望调整,也就是之后到手的工资有望增加,而我们的养老保障由于缴纳比例和缴费基数以及缴费年限等都没有变化,则到手的养老金也不会打折,这次调整对于按照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来缴纳社保的人,缴费基数调低,每月缴费变少,所以到手工资某种程度上会有所增加。

在企业社保费率降低的同时,也有很多人就提出了一个疑问: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率会降低吗?

我们从政策中看到了两点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相关的内容:

1.改为依据全口径平均工资

我们都知道,以前灵活就业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省内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是20%,其中8%纳入到个人养老金账户,其余的钱都是打入社保统筹账户。可见,如果只是依据非私营单位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难以反映实际平均工资状况,所以就会导致很多灵活就业人员无力来承担费用,交不起职工养老金,以后社保缴费基数依据改为全口径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全口径平均工资就是纳入了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纳入之后就会拉低社保缴费基数。

举个例子,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以前缴费基数依据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000元,那么改为全口径平均工资后缴费基数可能降为5000元,所以缴费基数下降后,缴费水平也会随之降低,缴费负担就会减轻。当然还是得看幸运指数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是否刚好处于全口径的平均工资水平。如果低于这个全口径平均工资的话,说白了是没有丝毫影响的。

2.首次明确可以在60%到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

在2005年,国家的规定是社保缴费基数是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经过这次调整,国家层面首次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全口径平均工资60%到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来确定适合自己的缴费基数。话说现在很多地方都是按照60%—300%的基数进行选择缴费的,这个改变目前来说,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也没有太大的影响。

可以看出:灵活就业人员并未从这次的调整中得到明显的优惠和减免!

看到这里,很多人感到很失望,因为缴纳灵活就业社保,性质上是和职工社保差不多,但是区别很大的一点在于,灵活就业社保完全是自己承担费用的。从灵活就业人员交社保比例来讲是成立的,因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20%左右,其中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占8%,社会统筹账户占12%。企业承担的养老保险缴费全部打入社会统筹账户中,而这次社保缴费比例下调最低到16%,给企业减轻经济负担了。很多灵活就业人员也是比较关注和渴望,能够有相关的政策能够出台,降低一下他们的社保缴费问题。

确实,灵活就业者实际上没有稳定的工作,这意味着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因此,在这样的前提下,必须自己购买社会保障,没有单位给缴纳多的那一部分比例,所以说经济压力会很大。我们知道,社会保障成本逐年增长,在这种情况下,灵活就业的人经济压力也是不断增加。在缴纳年限方面来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的期限是和在职职工一样,需要持续缴纳15年,如果没有交够15年的话,那么灵活就业人员是无法在退休的时候享受到养老金待遇的,最后肯定是得不偿失的。

最后就想发问一下: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时,12%的那部分费用是否也要考虑有所减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