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两则通知涉及明星片酬、影视行业税收问题

最新!两则通知涉及明星片酬、影视行业税收问题

传媒内参导读:针对明星天价片酬及影视行业税收秩序等相关问题,4月19日,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发布两则通知。

来源:传媒内参—主编温静综合

针对近期明星演员片酬引起的舆论关注,4月19日,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规定的通知》

通知重申了“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的要求,并强调“无正当理由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由所属协会上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视情况依法采取暂停直至永久取消剧目播出、制作资质等处罚措施”。

以下是《关于严格执行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规定的通知》全文:

4月19日,针对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的工作进展,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发布通知——《关于收集影视业税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各会员单位关于税收困点和难点问题,汇总后即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反映并求得解答。

以下是《关于收集影视业税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