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男子冒充“公安部领导” 面对真警察他还热情递上自己的假名片……

萧山男子冒充“公安部领导” 面对真警察他还热情递上自己的假名片……

杭州新闻 通讯员 叶文婷

2019年4月13日中午,新塘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陌生男子身穿警服自称公安部领导,在辖区内出没,形迹十分可疑。接警后,派出所高度重视,副所长林雨村立即带队赶赴现场。

找到该人后,林所长立即上前询问,该名男子也十分热情地递出了自己的名片,一口咬定自己是“公安部金盾影视中心”的领导,还认识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某某领导、杭州市局宣传处某某领导等,语气十分强硬。

但心思缜密的林所长就觉得该人身上有疑点,充满了违和感。

这位“领导”看上去老练成熟却挂着小年轻的肩章。完全不符合常理。

此时,林所长已经将该人的照片、名片以及相关线索传回所内综合勤务室进行分析研判。

副所长章海江对名片上的信息以及该人所认识的“领导”一一进行了核实,发现并没有该男子存在,他所认识的这些“领导”也都不是公安在编人员。于是,立即赶到现场将该人请回了派出所。

面对警方的质问,该男子依旧不肯改口,还是坚称自己就是公安部副主任,但脸上已经明显没有了刚才的自信和魄力,手也开始抖了,跟小孩子一样说肚子饿了,想先吃个饭。

经过一番斗智斗勇,真相最终浮出水面:

嫌疑人方某(化名),58岁,桐庐人,是一个建筑工程项目的中间人。当天就是约了对方来商谈合作事宜。为了提升自己的可信度,想从中谋取更多的利益,于是就穿上了从摄制组借来的道具警服,谎称自己是部级领导。

目前,方某因非法持有、使用警用制式服装已被萧山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5日,关于方某涉嫌其他违法犯罪情况以及该套警服的来源,萧山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