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超市傍大牌 ,“大润发”商标持有方索赔25万元

小超市傍大牌 ,“大润发”商标持有方索赔25万元

最近,南宁市的一名个体经营户摊上了一起官司,起因是两年前他交了13万的加盟费,加盟经营一家超市,到头来却被一家大型超市企业,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理由告上法庭。今天上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大伙一定也很纳闷,既然交了加盟费,怎么还会涉嫌侵权呢?

2017年4月19日,南宁市某县某镇一名个体经营户与某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加盟协议,这位经营户在交了13万元加盟费后,拿到了某县某镇“大润发某超市”的授权字样。没想到的是,今天这家超市坐到了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原告方是持有“大润发”商标的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就是大家熟知的大润发超市。

原告委托代理人 刘 菲

被告在其经营的超市店招、店外促销、店内装饰及宣传广告等,大量突出使用“大润发”文字,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和误认。

大润发超市方认为,南宁市某县某镇“大润发某超市”其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25万元经济损失等相关诉讼请求。

被告坚称授权方合法 自己加盟也属合法

关于这一点,被告方的委托代理人认为,从“大润发”和“大润发某超市”这两个商标字样来看,虽然在文字上有相似之处,但仍具有可区分性,而且授权方和被告的相关登记是合法的。

被告委托代理人 刘波宁

因为它(授权方)不是凭空而来的,它也是经过工商登记的,也是经过名称核准的,它的来源也具有一定合法性。我们(被告)的名称也经过工商登记的核准,实际上也是经过核准才能(拥有)字号的。我们用的是字号,而不是商标。

即便“大润发某超市”的字样是属于合法取得,可大润发超市在广西的门店都属于直营,“大润发”商标持有者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也坚称并没有在广西有任何授权机构。目前这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律师认为,这种类似的案件平时并不少见,大家在做类似的投资时,还是要做好风险评估。

广西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祖合

老百姓以后想加入联盟或者某个品牌的时候,我们还是需要借助我们的法律人,专业的人士,去甄别你加盟的这个品牌,它是否是合法的,它是否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

记者:覃尚荣 兰盛勇 孙晓梅 屈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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