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施工棚架坍塌 致9死2伤 承建商被判刑两年十个月

广州一施工棚架坍塌 致9死2伤 承建商被判刑两年十个月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报道 两年前,广州一个施工工程的棚架发生坍塌,施工工人从40多米高的平台坠下,导致发生9人死亡、2人轻伤的重大安全事故。新快报记者从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的判决书了解到,其中一名承建商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刑两年十个月。

李某宏是一名建筑承建商,因本案于2017年3月27日被羁押并刑事拘留,同年4月29日被逮捕。

2016年下半年,被告人李某宏受同案人曾某(另案处理)的雇请,负责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钢结构工程(垃圾棚顶部分)的耗材供应。李某宏在没有钢结构设计资质的情况下,与同案人曾某、杨某军、黄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商量设计上述钢结构工程的操作平台,后根据设计的方案采购钢材并将钢材焊接成单片的简易架子提供给杨某军等施工人员使用。

2017年3月25日,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钢结构工程施工用的操作平台(棚架)发生坍塌,施工工人从40多米高的平台上坠楼,造成9人死亡、2人轻伤的重大安全事故。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某宏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宣判后,李某宏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广州中院二审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