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民事虚假诉讼上升明显 集中财产纠纷等领域

最高检:民事虚假诉讼上升明显 集中财产纠纷等领域

新京报快讯(记者 何强)5月22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近年来,民事虚假诉讼案件呈上升趋势,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领域。

虚假诉讼,也俗称“打假官司”,是当事人以虚构的事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称,虚假诉讼不仅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有违诚实信用原则,而且扰乱司法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记者注意到,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虚假诉讼罪,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去年9月,“两高”曾发布司法解释,明确虚假诉讼犯罪限定于“无中生有型”行为。检察机关也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大防范打击力度。

张雪樵介绍,2017年至2019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虚假诉讼民事案件5455件,其中2017年办理1920件,2018年办理2883件,2019年第一季度办理652件,上升趋势明显。

所办理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领域,在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3927件案件中,借贷纠纷2199件,占全部监督案件的56%;劳动合同纠纷474件,占12%;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69件,占4.3%。

“检察机关在防范打击虚假诉讼中的作用日益彰显,取得了一定成效。”张雪樵说,各级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依法办理了一批虚假诉讼案件,特别是在虚假诉讼集中的领域开展精准监督,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张雪樵称,虚假诉讼隐蔽性强,案件线索发现难、查证难、追责难问题突出。针对这些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加大对虚假诉讼监督的宣传力度、用足用好调查核实权、有效整合监督资源等方式,破解虚假诉讼监督瓶颈。

“总体来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群众期待相比仍有差距,‘发现难’、’查证难’、’监督难’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监督能力偏弱、监督手段不足等因素仍不同程度制约了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他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更加突出问题导向,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新京报记者 何强 实习编辑 韦安

校对 陆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