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事」经过苏南运河的船东注意啦!2019年汛期管控方案来了

「船事」经过苏南运河的船东注意啦!2019年汛期管控方案来了

汛期即将到来,为保证汛期苏南运河镇江城区段干线航道安全,镇江海事制定了2019年汛期水上交通管控方案。经过苏南运河的船东注意啦,要及时安排好航行计划。

一、适用水域

苏南运河通江口门(0KM)至辛丰铁路桥(13K+265M)水域,及其覆盖的各支流、港口、码头等水域。

二、适用对象

在上述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船舶、浮动设施及相关水上水下活动。

三、适用时间

即日起到2019年10月31日止,以及水利部门引(排)水其他时段(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交通管控具体要求。

对船舶要求

1、严格遵守动态报告制度

进入苏南运河谏壁航段(0K-13K+265M)的以下航行、停泊、作业船舶:

吊拖、顶推船队;

总长超过52米、总宽超过10.8米、船舶装载吃水超过2.8米或水线以上最大高度超过7米的船舶;

载运货物长度超出船艏、船艉,高度超出主甲板1.2米,宽度超出船舶两舷的船舶;

工程船舶;

载运不可解体大件货物船舶;

载运砂石、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船舶、旅游客船;

危险化学品、污染危害性货物运输船舶。

应在下列规定的报告位置,通过甚高频无线电话、手机或其他有效手段向镇江市地方海事局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报告船舶动态。

(1)长江方向上行至99号黑浮前;

(2)长江方向下行至108号黑浮前;

(3)从苏北运河通过施桥船闸进江船舶,下行至108号红浮前;

(4)从苏南运河丹阳段上行至辛丰铁路桥(13K+265M)前。

指挥中心动态报告甚高频无线电话通话频道为69频道(156.475MH,下同),动态报告电话号码:0511—85951000。

2、严格遵守航行规则

进入苏南运河镇江城区段的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必须做到:

(1)船舶适航(适拖),按规定配足适任船员;

(2)船名标志标识清晰、规范且不得遮挡;

(3)按规定使用并保持AIS、VITS(本省籍船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船舶航行时应当按照规定实施进出港报告;

(5)按规定规范穿着救生衣;

(6)船舶应当保持安全航速,谨慎驾驶,保持正规了望,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和来船动态。船队必须按规定备好倒锚,加强驳船值班,按序航行;

(7)在狭窄、弯曲、滩险航段、桥梁水域和船闸引航道,禁止追越或并列行驶;

(8)船舶水线以上最大高度超过通航水域桥梁净空高度时,不得航行;

(9)船舶垃圾和油废水应按规定送交,不得向水体排放。

特殊时期管控措施

当谏壁抽(排)水站向运河或向长江翻水时,现场执法人员应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并报局指挥中心,告知并提醒过往船舶。

1、流速低于0.6米/秒时:

自身拖力不够操纵困难的船队,应当安排拖轮吊梢或者助拖。

2、流速0.6米/秒至0.8米/秒时:

过往船队按规定备锚并加强驳船值班;顺流航行船队至少安排1艘拖轮,采取尾吊拖措施通过;重载顶流船队在驶近弯道、桥梁水域前,应当解拖分批快速通过,或者增加艏助拖拖轮;夜间禁止顺流船队通行。

3、流速0.8米/秒至1.1米/秒时:

所有船队按规定备好倒锚,并加强驳船值班;重载顺流航行船队,至少安排1艘拖轮实施尾吊拖,载重吨位在5000吨或总吨2500以上的船队应当再增加1艘拖轮实施尾吊拖;重载顶流航行船队驶近辛丰铁路桥或者进入苏南运河谏壁口门前,选择分批拖带或者拖轮艏助拖;夜间禁止顺流船队通行。

4、流速1.1米/秒至1.7米/秒时:

所有船队按规定备好倒锚,并加强驳船值班;所有重载顺流航行船队,至少安排2艘拖轮实施尾吊拖,载重吨位在5000吨或总吨在2500吨以上的船队应再增加1艘拖轮实施助航,必要时在安全地点停靠等待缓流;重载顶流航行船队,在驶近辛丰铁路桥或者进入苏南运河通江口门前选择分批拖带或者增加拖轮艏助拖;夜间禁止所有顺流船队航行。

5、流速1.7米/秒以上时:

单向通航,原则上白天顺流船舶通过,夜间逆流船舶通过;所有通过船舶必须落实严密航行方案,并得到指挥中心值班室认可;必要时指挥中心可采取封航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