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噶尔部是否被清朝灭族?没有

准噶尔部是否被清朝灭族?没有

准噶尔部在噶尔丹策零去世以后内乱迭起,又历三世而终,这成为乾隆皇帝“十全老人”的三大功劳(收复准噶尔部、平阿睦尔撒纳之叛、平大小和卓叛乱),应该说这几份功劳很硬气,把新疆纳入中国版图(故土新归),居功甚伟。

清朝历次平定准噶尔部之战

这一段史实因为有清朝官方、民间多种记录,还有沙俄覆亡后解密档案出现,资料相当翔实,早年中外研究深度及广度成果颇多,以至于我检索文献,竟没有发现最近二三十年有什么重要的新见解出现,所以我也就失去了摘引新发资料的兴趣。

这段时期的史实中唯一叫我感兴趣的就是网上流传的“清朝通过屠杀绝灭准噶尔部”的描述。据有些文章说法,乾隆曾下令杀绝准噶尔部降人,以至杀了一百多万之众,杀到准噶尔部人都没了,仅剩“准噶尔盆地”这么一个地理名词留下。但是,我一直对这一说法持怀疑态度,因为清朝满族统治者和蒙古人天然存在一种密切的政治联姻和军事同盟关系,对蒙古部落而言一般只要归顺清朝就会被安抚、赏赐和安置。对于蒙古人叛乱,清朝以抚为主,迫不得已时才会打几仗杀杀蒙古人威风,但一旦胜利就会留有余地,不应该使出屠城灭族的手段来。

举几个著名的例子:因土尔扈特部西迁后仍然向清朝进贡,康熙五十一年到五十四年(1712—1715年),清朝政府派图理琛跋涉万里经俄国(近路被准噶尔部封锁着)出使到伏尔加河流域的卫拉特的土尔扈特部,对土尔扈特部首领阿玉奇汗进行宣慰。后来的渥巴锡汗毅然决然带领土尔扈特部东归也与此有关。

乾隆二十年(1755年),准噶尔部末代汗达瓦齐和儿子罗不扎、宰桑爱尔奇丹津等七十余人在最后抵抗中被清军擒获,押解京师,在午门举行了献俘礼。乾隆特赦了达瓦齐,并封他为亲王,把宗室之女嫁给他,留在京城,还让他的儿子担任侍卫。达瓦齐最后病死于北京,善终。

罗卜藏丹津,和硕特部顾实汗的孙子,于康熙去世那年(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镇守西宁的允禵回京奔丧时,在青海发动叛乱。清朝命年羹尧、岳钟琪等率军镇压,次年平定。当时支持罗卜藏丹津叛乱的塔尔寺的察罕诺门汗等大喇嘛投降后被年羹尧下令处死,而罗卜藏丹津带少数几个人逃往伊犁河谷准噶尔部避难。噶尔丹策零刚登汗位不久就因收留他和清朝闹翻,后来和清朝发生了和通泊之战和额尔德尼昭之战。准噶尔部被破时罗卜藏丹津出降,被押送北京,乾隆赦免其死罪,留在北京,后被安置到内蒙古正黄旗监视居住。两个儿子均被授予蓝翎侍卫的官职。

从这几个件事可以看出,清朝是有优待蒙古人传统的。那么,乾隆有什么必要对准噶尔部做出灭族之事呢?

经过文献检索,我认为“准噶尔部被清朝灭族”的说法由来已久,并非到近年网上才开始流传这一观点。

1、《清高宗实录》卷523确有这么一句话:“必须悉行歼灭,不得更留余孽”。这一句话被看成是乾隆下令血屠准噶尔部众的依据。然而,仅凭这句话就断定乾隆嗜杀是不是有点武断?在没有考虑历史背景的情况下是不是有断章取义之嫌?我们必须再找更多的清朝人的证据说话。

2、在郑鹤声《前清康乾时代之理蕃政策》(原载《边政公论》第二卷第三、四、五期合刊,1942年6月发表)一文中提到,“龚自珍西域置行省议云:‘乌鲁木齐即准噶尔故地,自平定伊犁,额鲁特种人皆剿灭,千里空虚,渺无人烟……迩来甘省居户,移驻数千家,及内地发遣人犯数千,皆散处于昌吉玛纳斯等处,开辟草莱,充斥其地,为四达之区’。”查龚自珍在道光年间任国史馆校对等官职,参与编写《大清一统志》,有理由接触到清初国史档案,自然不能胡说。而且此文是奏对文论,证明新疆迫切需要建省,是要秉呈皇帝乾纲独断的。说明剿灭准噶尔部在清代根本就不是什么需要遮遮掩掩的事,朝野都都认为这是件理所当然的事。这似乎为“乾隆屠灭准噶尔部”的观点又加一分。

但是,读龚自珍《西域置行省议》,终未发现以上文字,直到偶然读到满洲正蓝旗人尼玛查·七十一(此人后任职刑部)写于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的《西域闻见录》“新疆纪略(上)”才发现以上一段文字。按说此人就生活在乾隆年代,且有相当高的行政级别,离历史事件发生时间也不算远,似乎实锤。然而……

按:以下是我考据小记。我写了一篇《明朝火器的发展——明蒙对峙的深层原因》,用一个小自然段谈及红夷大炮的一个与文章主旨无关紧要的数据,被人揪着不放,讥讽我买不起也买不到西洋大人用洋码子编的几百页厚的“炮学”巨著,我让他贴图论证一下他的观点,死活不肯,最后除了人身攻击我也没别的本事了。其实我写文章是很讲究考据的。在写本文时,我根据郑鹤声《前清康乾时代之理蕃政策》追到龚自珍《西域置行省议》而不得其文,经新的文献检索找到吴波《纪昀的谪戍生涯及<阅微草堂笔记>反映西域风土人情的特点》一文,终于追到尼玛查·七十一《西域闻见录》。说明1942年6月郑鹤声发表的论文《前清康乾时代之理蕃政策》有一个张冠李戴的小小错误,如果我没发现这个错误就引用下来就是以讹传讹。这回找到东洋大人购买的乾隆时期出版的图书,不知在某些崇洋人士看来证据可算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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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闻见录》-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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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闻见录》-目录

《西域闻见录》-《舆图》-伊犁

《西域闻见录》-正文

3、历史真相的探究是极其复杂的,即便有了当事人的记载,如果找不到事件发生所遵循的因果关系,仍然不敢确定真实历史事件是这样发生的,直到我又检索到一个新的历史记载才算是找到符合历史逻辑的考据。

张维华的《清初平定喀准两部时之中俄关系》(原载《学思》第二卷第一、二期,1942年发表)写到:“准葛尔这次荡平,委实是不容易,厄鲁特部众降了又叛,叛了又降,弄得连年用兵,几无宁岁。高总恨极了,真想痛绝根株,将厄鲁特部众杀个尽。在这个情形之下,他们逃到俄罗斯的自然不少。魏源圣武记卷三乾隆当平准部曾这样说:‘论者谓厄鲁特之一大劫,则固非无因以然也,初准部有宰桑六十二,新旧鄂拓二十四,昂吉二十一,集赛九,共计二十余万户,六十余万口计数十万户中,先痘死者十之四,继窜入俄罗斯哈萨克者十之二,卒歼于大兵者十之三。除妇孺充赏外,至今惟来降受屯之厄鲁特若干户,编设佐领昂吉,此外数千里间,无一瓦喇一毡帐。’如果魏源的话可靠,则这次逃到俄罗斯哈萨克的人数,居然有十分之二,也算厄鲁特部众之大迁徙。”

魏源,就是那个写《海国图志》的人,此人在道光年间捐内阁中书舍人候补,内阁藏书丰富,于是有了博览史馆秘阁官书及士大夫私家著述的机会。曾入两江总督裕谦幕府,直接参与抗英战争,并在前线亲自审讯过俘虏。因不满清政府和战不定,投降派昏庸误国,愤而辞官著书。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完成了《圣武记》,叙述了清初到道光年间的军事历史及军事制度。在文中提出“今夫财用不足国非贫,人材不竞之谓贫;令不行于海外国非赢,令不行于境内之谓赢。故先王不患财用,而惟亟人材;不忧不逞志于四夷,而忧不逞志于四境。官不材,则国祯富;境无废令,则国柄强”的人才论观点。

我认为惟有此人的阅历和胸怀才能真正探查到“准噶尔部是否被清朝灭族”的真相

根据魏源的结论,准噶尔部因战败而衰落,其人口大减首先应归于痘病(牧区易得)流行,其次是为避战乱逃亡异域(只有边疆能做到大规模逃亡)。真正死于兵燹者,有死于清朝因准噶尔部降而复叛(阿睦尔撒纳因野心膨胀投降清朝带领清军剿灭准噶尔部,又因野心得不到满足再次叛变失败后逃到俄罗斯,造成中俄重大外交事件,直到其得天花病死)故痛下杀手的报复行为,也有阿睦尔撒纳在拥兵自重时出于消灭异己大肆杀戮准噶尔部民众的原因。不光是以上罗列的几条证据,还有其他史料记载。所以说,准噶尔部并没被清朝屠杀灭族殆尽,它的衰败是由魏源提出的好几个因素共同构成的,战争中的杀戮只是其中原因之一。

清朝平定阿睦尔撒纳叛乱之战

如果我们不善于辨析史料,很容易得出“准噶尔部被清朝灭族”的观点。本文只解决这一个问题。关于战后准噶尔部还有大量民众遗存的史实将会在下一篇文章中出现。

当然,清军在剿灭叛乱时,也有滥杀无辜的现象,而且也很严重。这一点确实不用给乾隆贴金,他的历史贡献需要承认,同时他的历史局限也没必要掩饰。

有一个被反复提及的清军杀降的例子。我认为这是个案,不能代表是清朝有意为剿灭叛众而执行的既定屠杀灭族政策。由于史实很清晰,简单摘录事件原委即可。

乾隆二十年(1755年),清军西讨阿睦尔撒纳,爱新觉罗·雅尔哈善被授为参赞大臣,出北路征讨。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命他改赴西路军,令他驻巴里坤办事。厄鲁特蒙古和硕特部归附的首领沙克都尔曼吉拒绝了阿睦尔撒纳一同叛乱的请求,率所部徙巴里坤附城为牧地以居。噶勒藏多尔济巴雅尔之叛,乾隆帝寄谕雅尔哈善,令密察沙克都尔曼吉踪迹。雅尔哈善方内疑,又以饷不时至,沙克都尔曼吉请粮不能给,乃使裨将阎相师将五百人入其垒,若迷途借宿者。夜大雪,相师吹笳,督兵袭其庐。沙克都尔曼吉惊起,其妻与相抱持,至死不释,其众四千馀人歼焉。雅尔哈善疏报沙克都尔曼吉与绰罗斯叛党紥那噶尔布相通,戮以杜后患。又遣兵赴鲁克察克剿莽噶里克,乾隆帝嘉其奋往。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二月,命为靖逆将军,帅师讨霍集占(平定大小和卓叛乱)。五月,师至库车,霍集占所属头人阿卜都克勒木城守。雅尔哈善督师合围,断其水草,城贼出战,屡败之。六月,败援贼於托木罗克。霍集占自将八千人,具最精巴拉鸟枪,行阿克苏戈壁来援。雅尔哈善督兵战库车南,斩千馀级。又数日,阿卜都克勒木复夜遁。馀头人阿拉难尔等率老弱出城降。雅尔哈善杂讯城人,谓沙呢雅斯等五人为阿卜都克勒木死党,因杀之。疏入,乾隆帝闻不得霍集占,盛怒,夺雅尔哈善官。逮雅尔哈善及得胜送京师。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正月,逮至,命王公大臣会鞫,以雅尔哈善老师糜饷失机事,论斩,遂见法。后二日,并斩得胜。自雅尔哈善死,高宗知沙克都尔曼吉无叛状,赋诗斥其杀降。

这就是厄鲁特蒙古和硕特部首领沙克都尔曼吉被冤杀之始末。

我认为,“准噶尔部被清朝灭族”这一说法是由于多种记录历史的偏差引起的。这些记录历史的偏差按我自己的思路归结为以下几种,作为本文之终。

和任何学科一样,记录历史也会产生偏差。在我看来,即便不是有意地、恶意地、选择性遗忘地编造史实,记录历史的偏差也总会有的。这种可以分为这么几类:

(1)幸存者偏差。所有的真历史最初都要有一个记录者。这个记录者要么是亲历者,要么是旁观者,再不济也是转述者,总之,要和这一历史事件沾点边。否则就是臆测历史了。没有幸存者的历史事件很难被人记下来,这不代表该事件在历史上没发生过。

(2)优胜者偏差。在任何历史阶段里都有一个或几个巅峰者。胜利者是不受责备的,同样胜利者也会忽视别人感受的。所以优胜者看待事物的角度可以与众不同,他们记录的历史事件的性质与语气必然也是倾向于优胜者自己的。

(3)分布式偏差。许多历史事件在发生时对于亲历者来讲平淡无奇,未必记录下来。但是,站在更广泛更深入领域分析,有时候记录下来的东西并不具备全局特征性,仅仅是反映某个时空阈内被发现事件的显著特征,而不是整个历史阶段的显著特征。所有考古学结论都符合这种偏差,因为你只能接触到被你发掘出的那些东西。

(4)趋利式偏差。当历史材料非常丰富、历史观点众说纷纭时,写历史的人要面临如何取舍的难题。不管是道德因素、规制因素还是个人取向,历史材料取舍都反映的是自己或当代的社会价值观。所以这就是《清史稿》不能成为正式《清史》的原因。我们在研究清史(包括本文涉及的问题)时都面临这种历史记录上的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