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禁先涨价再打折、禁欺骗诱导消费

电商禁先涨价再打折、禁欺骗诱导消费

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电商企业“6·18”年中促销活动即将来临。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市消协等部门,对天猫、京东等16家电商企业的“6·18”年中促销活动进行集中行政指导和经营提示。

市价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依法明码标价,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先涨价再打折,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网售食品是每年电商大促的重头戏,为此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处要求企业,通过网络销售食品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销售的食品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

针对电商大促期间可能出现消费纠纷增多现象,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处要求企业承担首问责任,严格落实赔偿先付制度。促销活动期间要主动公示集中促销活动的期限、方式和规则;明示、规范订(定)金和优惠券的使用方法;不得虚构交易、利用虚假的成交量和成交额误导消费者;严格遵守“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