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杀狱警伤法官”罪犯:三分之一人生在服刑,刑释后报复

重庆“杀狱警伤法官”罪犯:三分之一人生在服刑,刑释后报复

6月20日,重庆“杀害狱警、刺伤法官”案被告人曾川一审被判死刑。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2018年11月22日,曾川在重庆南川法院附近刺伤一名女法官后逃逸,路过此处的南川监狱民警刘彦等人见状驾车追击,在抓捕过程中,曾川突然挥刀将冲在最前面的刘彦杀害。曾川随后被警方抓获归案。这次作案时,曾川刚从川南监狱刑满释放11天。

重庆三中法院审理认为,曾川为报复而蓄意持刀伤害依法履职的法官田某,其行为是对法律权威的挑战、对法律尊严的藐视;为抗拒抓捕,刺死见义勇为的监狱民警刘彦,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澎湃新闻注意到,今年41岁的曾川超过三分之一的人生都在监狱、看守所、戒毒所里度过。曾川曾因抢劫罪被判刑13年,出狱之后因吸毒被拘留、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多。2017年8月15日,曾川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澎湃新闻获得的一份资料还显示,曾川因抢劫罪获刑后,于2011年前后被调至南川监狱服刑,在这期间又因“自伤自残,威胁民警被严管、记过处分一次”。

刑满获释10天后再作案

重庆三中法院审理查明,因犯寻衅滋事罪,曾川于2017年8月1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2018年11月11日刑满释放。获释后,曾川多次试图寻找原案件承办民警、检察官和法官。

2018年11月22日11时30分许,曾川携带一把刃长约15cm、刃宽约4cm单刃尖刀从家中出发,步行至南川法院门口,随后在附近徘徊。12时17分许,南川法院法官田某下班,从南川法院向东,沿西城街道南大街路段人行道步行。曾川在南大街距南川法院约100米路段发现田某,上前通过对话确认田某身份后,持随身携带的单刃尖刀将田某双腿刺伤三处后逃离现场。

当时,刚好驾车途经此处的重庆市南川监狱狱警刘彦、宋某、龚某等人听见呼叫声,看到田某倒地、曾川拿着包向前逃跑,以为发生抢劫犯罪,立即驱车对曾川进行抓捕。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刘彦与同事驾车追至南川区博爱医院附近,见抓捕时机已成熟,刘彦下车,冲过去一把将曾川推倒在墙角,曾川突然反撑起来,手里握着一把尖刀,连刺刘彦数刀,刘彦被刺中后当即倒地,最后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刘彦在南川监狱的宿舍。澎湃新闻记者 胥辉 资料图

经鉴定,被刺法官田某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二级);刘彦系被单刃锐器捅刺胸、腹部,致肠系膜上动、静脉离断并下腔静脉破裂,失血性休克、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重庆三中法院审理还查明,曾川因犯抢劫罪于2002年11月2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因犯抢劫罪(漏罪)于2003年1月2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与原判有期徒刑八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2013年12月27日刑满释放。

此后,又因吸食毒品,于2014年11月12日、2015年1月30日两次被行政拘留15日,于2015年2月10日被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从强制隔离戒毒所出来之后,很快又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17年8月1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直至事发前的2018年11月11日刑满释放。

曾在狱中自伤自残、威胁民警

澎湃新闻获得的一份资料显示,曾川家在重庆南川区东城街道,已经离异,其父母均已去世,有一个妹妹在成都,但无来往。曾川在服刑期间,前去探望的几乎只有他的舅父,但年事已高,重庆监狱管理部门应其舅父的要求,为便于他探望,将曾川从之前服刑的三合监狱转至南川监狱。

南川监狱服刑2年11个月的时间里,曾川因自伤自残、威胁民警被严管、记过处分一次,在南川监狱服刑期间未获减刑。南川监狱称,曾川在服刑期间“性格内向,与其他罪犯交流较少,关系淡漠,行为养成较差,能参加劳动,但只能完成80%的任务。”

曾川刑满释放之前,监狱管理部门将他将出狱的情况告知了他的妹妹。根据规定“刑满释放人员应当于释放之日30日内,持刑满释放证明到原户籍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登记,办理相关手续。2018年11月11日,曾川出狱之后到了南川区东城派出所登记,但还未到东城司法所,直至再次作案也未到司法所登记报到。

2019年6月20日,重庆三中法院审理认为,曾川持刀捅刺田某腿部,致田某轻伤(二级),持刀捅刺刘彦胸、腹部,致刘彦死亡,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且一人犯数罪,危害后果极其严重。

在此之前,曾川也因故意犯罪,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又犯抢劫、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多次被判处刑罚,系累犯,经过数次改造但屡教不改。刑满释放后仅十余天再次犯罪,人身危险性极大。为报复而蓄意持刀伤害依法履职的法官田某,其行为是对法律权威的挑战、对法律尊严的藐视。持刀伤害法官田某之后,在逃逸过程中,为抗拒抓捕,使用极具杀伤性的单刃尖刀刺死见义勇为的监狱民警刘彦,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曾川被捕之后,既不认罪,亦不悔罪。一审法院认为,曾川犯罪的危害后果极其严重、情节极其恶劣、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一审依法判处死刑。

澎湃新闻注意到,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宣判之后的通报中,未提及曾川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