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安厅关于检举揭发李立忠、李江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内蒙古公安厅关于检举揭发李立忠、李江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猎鹰”突击队和通辽市公安机关依法对以李立忠、李江为首的两个盘踞在开鲁县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进行立案侦查,现已抓获19名团伙犯罪嫌疑人,并依法执行逮捕。经查,以李立忠、李江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多次实施抢劫、聚众斗殴、强奸、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活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为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李立忠、李江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曾经受过该犯罪团伙及成员不法侵害的受害者、知情人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举报线索和证据。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和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对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对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检举揭发人员的,或窝藏、包庇涉案人员的,或拒不投案以及混淆视听、干扰公安机关取证办案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参与该团伙实施违法犯罪的人员,凡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将视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公安机关专门设立举报电话、安排专人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检举揭发。

特此通告

联系人:王警官 15771510399 张警官 15771510277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扫黑办”

2019年6月24日

李立忠(大喜子) 李江(李六子)

李阳 李建春(大春)

张天鹏(二鹏) 李晓龙(李龙)

范国鹏 闫小伟(眼镜)

马亮 张雪飞

李子山(李志国) 李仓健

姚月 侯兆颖

编 辑丨戴思惟 李仁龙

编 校丨薛必喆

主 编丨唐建权

审 核丨于小村

出 品:内蒙古警界全媒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长按扫码可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