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三位一体”战略力量?

什么是“三位一体”战略力量?

“三位一体”的战略核力量一直是核大国最基本的战略威慑力量,也是联合国五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主要标志之一。所谓“三位一体”,是指一个国家同时拥有陆基(弹道导弹)、海基(战略核潜艇、潜射弹道导弹或核巡航导弹)、空基(战略轰炸机、机载巡航导弹或核炸弹)三方面战略核力量。

1、洲际导弹

洲际弹道导弹(intercontinental ballistic missile) ,通常指射程大于8000公里的远程弹道式导弹。它是战略核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核三位一体中两极的重要条件。主要用于攻击敌国领土上的重要军事、政治和经济目标。洲际弹道导弹具有比中程弹道导弹、短程弹道导弹和新命名的战区弹道导弹更长的射程和更快的速度。目前主要拥有国为:美国、俄罗斯、中国、英国、法国。

2、战略核潜艇

战略核潜艇又被称为弹道导弹核潜艇(Ballistic Missile NuclearSubmarine),是一种以发射弹道导弹为主要作战任务的大型潜艇。也有把装备射程较远、带核弹头的巡航导弹的核潜艇归类为战略核潜艇。在“三位一体”核力量中,携带潜射核导弹的战略核潜艇隐蔽性最佳、技术含量最高、威慑力最大,具备“二次核打击能力”,即有能力在承受对方第一次核打击后,由核潜艇发动第二波的核反击。迄今,世界上仅有美、俄、英、法、中五国拥有战略导弹核潜艇。

3、战略轰炸机

战略轰炸机(StrategicBomber)是指用来执行战略任务的中、远程轰炸机。它是战略核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量核武器的主要运载工具和构成核三位一体的一极之一。它既能带核弹,也能带常规炸弹;既可以近距离投放核炸弹,又可远距离发射巡航导弹,还可做战略进攻武器使用,在必要时也可进行战术轰炸任务,支援陆、海军作战。

当前,在核战略方面,冷战时期为实现“大规模报复”而保持庞大核武库的传统思维已经过时,取而代之的是保持规模较小、合理够用、技术更先进的核武库,谋求以“二次核打击能力”实现“等效核均势”。各核大国都将重点转向“三位一体”中生存能力更强的形式,把潜射核力量作为核军力发展主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