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故事:延津真人真事 两个都讲信义的好人家 ​

新乡故事:延津真人真事 两个都讲信义的好人家 ​

陈普恩

延津城关几位退休的女职工要上山旅游,准备当天回来,所以清晨走的早一些。2018年农历2月19日早晨五点多钟天还没有亮,出租车便在约定的地点等候多时了。一位乘车的老年人在离出租车较远的地方弯腰捡掉在地上的背包,突然一辆电动车因操作失误从身后向她撞去,使她跌倒在地。开电动车的是一位白发苍苍的男性老人,他赶紧下车扶持被撞倒的老人并问长问短。被撞倒的老人当时除腿不能动弹外,别无不适。两位老人凑合着上了他的电动车。受伤者要求到附近的小医院看一下就行了,开电动车的老人说:“这个医院太小,到县医院去”。县医院拍片诊断为第十一胸椎骨折,随即住进外科病房。开电车的老人向家里打电话,不一会儿老人的老伴儿和一家人都来到了病房,说了很多抱歉的话并办理了住院手续。肇事者几经周折才从一个住院病人那里知道了受伤者儿子的手机号。当告知他母亲受伤住院时,他说:“没有啊,她上山旅游了”。又进一步说了实情,才引起家人的注意,陆续来到了医院。后来又陆续发现左侧踝骨和左侧三根肋骨骨折。

肇事者的女儿经常到医院探视并补交医疗费,受伤者住院时均由自己的子女陪护。除医疗费外其他一切费用都不要肇事方承担。在住院第二十天时。病人自觉疼痛减轻时,要求出院。她认为当时天还没亮,附近又没有路灯,没有第三者在场,又互不相识,人家舍弃小医院主动拉到县医院并且在自己家人毫不知晓的情况下办理住院手续,人家是好人。不能让人家多花钱。两家协商“在受伤后的一百天内,如出现与受伤有关的并发症,由肇事方负责”。经双方同意签字出院。住院二十天共花费医疗费一万三千元,肇事方觉得病人没让陪护一天,人家没说过一句难听的话,没花与外伤无关的钱,心里过意不去,又拿出两千元以表感激之情,几经推辞勉强留下。两家成了莫逆之交。

后来,当我到受伤者家里访问时,他们只知道肇事者姓楚,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是什么单位的人竟一无所知。她的儿子说,人家每天都到医院探视并及时补交医疗费,没有一点被怀疑是不讲信用的人,所以没有必要像查一样问的那么清楚。患者家属一再求不要报道此事,甘当无名好人。

当我和几个退休的老同志谈论这事时,有几位认识这位受伤者。说她是将近80岁的人了,多住几天医院,再作一些有关老年人的健康检查,三、五万块钱就花进去了。肇事者当时如果开车逃逸,就无从查找,由此可以看出受伤者和肇事者都是心底善良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