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开放“新11条”鼓励外资入股理财子公司

金融业开放“新11条”鼓励外资入股理财子公司

新快报讯 记者许莉芸报道 近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宣布了11条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其中有两条涉及到理财公司——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这意味着未来或将有头部外资金融机构设立或以入股的方式成立银行理财子公司,除了有利于引进国际先进的资管实践和专业经验,还可为中国金融市场带来创新和活力。

短期内仍保留银行理财经营特色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银行理财子公司可以由商业银行全资设立,也可以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目前已经有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开业,另外多家银行获得筹建批复。不过目前各大商业银行的理财子公司均为独资设立,尚未有外资银行发起设立的理财子公司。

“外资银行的理财业务规模不大,但是头部外资公司会率先入局”,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早在一个多月前,就有媒体报道称汇丰银行正在考虑设立银行理财子公司。新快报记者向汇丰银行相关人员求证,该人士表示“尚未设立,还在研究阶段”。

除了自行设立,入股也将成为外资金融机构的选择。“国内的大型城商行和部分股份制银行都希望能够和外资股东合资成立理财子公司”,金融监管研究院院长孙海波撰文表示,未来外资金融机构参与设立需要寻找小银行合作,或者是以增资扩股的形式后期参与已经设立的理财子公司。孙海波表示,“未来理财子公司的业务资质类似于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的组合,但仍然有一些自身特色,比如可以做非标业务,公募业务范围稍有差异,短期内在银保监会体系内仍然保留过去银行理财经营特色。”

外资控股的理财公司即将试点

此外,金融业对外开放11条措施中明确提到,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对此,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前期可采取试点方式,优先支持国外市场公认的成熟稳健财富管理机构进入,既可全部募集人民币资金,也可募集部分外币长期资金。

在试点过程中,银保监会将更加注重监管的专业性、审慎性、稳定性,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引导机构合规稳健发展,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适时研究扩大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