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为卫星空间段运营及相关应用服务,卫星项目建设及卫星发射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2019年8月19日20时03分,中星18号卫星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成功发射升空,星箭分离正常,但卫星工作异常,公司正在会同卫星制造商等有关各方开展卫星故障排查工作。

中星18号卫星项目为民用卫星项目,总投资额为151,758.65万元,根据中星18号卫星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中星18号卫星的所有权及风险自发射时点起转移至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承保中星18号卫星项目并出具保单,保额可覆盖项目投资额。对中星18号卫星发射过程中由本公司承担的损失,可根据故障调查情况,依照保险合同条款申请保险赔付。公司目前运营管理着16颗商用通信广播卫星,中星18号卫星的当前状况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在轨卫星运营和日常业务经营。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根据中星18号卫星后续故障排查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