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财产、欠钱不还,被执行人被处十五日拘留

虚报财产、欠钱不还,被执行人被处十五日拘留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郝庆进在怀柔区一个院子内查封了被执行人李某名下一台大型机械设备。因李某此前虚报财产,法官当即宣布对李某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处罚。

2014年,裴某出借230万给李某用于购买一台摊铺机,一台铣刨机,机械设备现登记在李某名下,归李某所有。2017年裴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230万元及利息。

2018年12月11日,朝阳法院一审判决李某返还裴某230万元及利息。李某不服提出上诉。今年3月9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主动履行义务,4月16日,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李某曾在法院向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保证,除了涉案的机械设备外,其与配偶名下均无财产,设备停放在朝阳区黑庄户,并承诺愿意随时将机械设备交付裴某保管,法院遂对其限期交付,然而此后双方在商议交付细节时,李某却翻脸称,“我是不会把设备交给你的!”

法院利用信息化手段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结合申请人裴某提供的财产线索,核实后发现李某向法院“撒了谎”,不仅漏报了一部分财产,而且违背了法院让其限期交付机械设备的命令。

今日执行现场,根据申请人裴某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在怀柔区一个院子里找到了其中一台设备,该设备的存放地与之前李某所述不符。法官助理郝庆进根据事先调取的李某购买机械设备的《购置合同》,确定了现场的机械设备与李德玉《购置合同》上的设备序列号一致,后将该设备查封、张贴封条并向李某送达了查封裁定。法官明确告知李某,另一台设备也要查封,待设备运回京后交由裴某保管。

鉴于李某虚假汇报财产,法官助理郝庆进当即宣布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并送达《拘留决定书》。截止下午16时,李某家属已将40万元转到法院账户。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张蕾

摄影:黄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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