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某省银保监局发文:农商行不得新增自营和理财资金投资省外银行二级资本债

华东某省银保监局发文:农商行不得新增自营和理财资金投资省外银行二级资本债

8月23日,记者获悉,华东某省银保监局近日发文,要求严控自营和理财资金对非金融企业债券的投资。

具体要求为,自营资金投资非金融企业债券占债券投资比例超过30%的农商行,以及非保本理财资金投资非金融企业债券占债券投资比例超过60%的农商行,应严格控制并有序压降上述比例;不得新增自营和理财资金投资AA+以下和无评级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

未经属地监管部门同意,不得新增自营和理财资金投资省外银行二级资本债。已经通过自营资金投资省外银行二级资本债的要按照不低于2.5%的比例计提拨备。

2019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 强化治理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银保监办发〔2019〕5号),要求农村商业银行原则上机构不出县(区)、业务不跨县(区)。应专注服务本地,下沉服务重心,当年新增可贷资金应主要用于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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