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想辞职,医院却扣了工资和护士证,让选一个!医院:我花钱培养你怎么算?

护士想辞职,医院却扣了工资和护士证,让选一个!医院:我花钱培养你怎么算?

家住保定的叶女士是当地一家医院的护士,因为去年年底医院方面就开始不按时发工资了,所以叶女士就提前一个月打了辞职报告,但令她没想到的是,自己离职后,医院不仅没把之前拖欠的工资发给她,甚至还扣了她的护士证。

要知道她没有证就没办法再从事护士职业了,而院方扣证的理由是,他们培养了叶女士的职业技能,所以叶女士应该给他们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叶女士说,这家医院一共拖欠她将近两个半月的工资,差不多七千多块钱,可是在她离职之后,医院不仅工资不发了,还把她的护士证给扣了,她去找过多次,但对方只有一个态度,工资和证件只能要一个。

至于离职的原因,叶女士说的也很清楚,本来医院是次月的二号发工资,但从去年年底开始,他们就不按时发了,甚至还出现了拖欠的情况,因此叶女士提前一个月提交了辞职报告。然后医院就把她的工资和证件给扣了。

叶女士表示:“我们这个行业专业性很强,如果没有护士证的话,我就没办法再继续从事这个行业了,而且当初是医院方面拖欠工资在先,我离职在后,怎么说都是他们先违约的,现在却把我的工资给扣了,这是不合法的行为。而且找了他们很多次都是一个拒不配合的态度。”

那么对于叶女士的离职,

医院方面又是什么样的说法呢?

记者随后来到医院,这里的负责人表示:“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离职程序,我们这里也是一样的,但我跟她说了好多次,她始终认为这个程序不合理,跟她讲不清楚。

当初她跟我们医院签订的是十年的合同,但现在他只干了四年就中途离职,这很明显就是她违约了。而且招她进来之后我们还花了很多钱培养她,她现在想离职,那当初培养她的钱怎么算呢?”

但叶女士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提前一个月向单位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就可以离职,并且不算违约,而她当时也的确是这么做的,现在还要她补什么培训费用实在是太不合理了。随后叶女士来到当地监管部门,这里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需要对这件事进行核查,调查清楚之后将会依法公正处理。

医院扣证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此外,《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医院扣押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做法是违法行为。

护士遇到类似情况,

具体该怎么做?

劳动者遇到单位扣押自己证件的情况,除了向工会组织申请维权帮助外,还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其责令单位返还。

离职以后,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需要发放其奖金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其奖金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者有三个途径

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