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名誉权案一审胜诉,将获赔41200元人民币

鹿晗名誉权案一审胜诉,将获赔41200元人民币

10月18日上午,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出《案件播报》,宣告鹿晗名誉权案一审胜诉。2017年微信公众号”盖饭娱乐“造谣鹿晗隐婚生子、被包养等,鹿晗将其告上法庭,2019年10月18日,一审宣判。宣判结果如下:”盖饭娱乐“构成对鹿晗名誉权的侵犯,须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鹿晗发表道歉声明,并赔偿鹿晗相关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41200元。



网友评论道,”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希望鹿晗以后会获得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