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街区管线规划应与风貌相协调

历史文化街区管线规划应与风貌相协调

南北长街、南北池子、东华门大街等43片历史文化街区内,今后无论是架空线入地、增设综合管廊,还是安装新的路灯,都将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作为北京市地方标准的《历史文化街区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明年4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

北京市老城中,有30片历史文化街区都分布在二环以内区域,多数胡同的宽度甚至不足10米。对此规范提出,管线综合规划应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相一致,实现保护传统风貌、改善市政设施和防灾设施条件、保持街区活力、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环境质量的目标。

对于历史文化街区内现状已存在的大型市政设施,规范提出,应进行统筹优化,提出调整措施。其中,历史城区内不应保留污水处理厂、固体废弃物处理厂(场)、区域锅炉房、高压输气与输油管线和贮气与贮油设施等环境敏感型设施;不宜保留枢纽变电站、大中型垃圾转运站、高压配气调压站、通信枢纽局等设施。

规范还指出,历史文化街区内的管线宜采取地下敷设的方式,“入地”的深度也有限制。比如,电力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为0.5米,而给水管道的最小覆土深度则规定为1米。

按照规范的要求,市政站点设施应尽量安排到历史文化街区之外,必须设置在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市政站点设施,比如天然气的调压箱,供电的变电站、配电室或箱式变压器,通信的模块局、交接箱,有线电视的光接点,热力交换站等,应尽量小型化和地下化,其高度、形态、色彩、材料等要与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风貌相协调。

此外,历史文化街区内道路、胡同、公园等街巷空间的地面铺装和明设的各种管线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在形式、色彩、材料等方面与街区传统风貌相协调,并应统一规范安装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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