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莹:贵为慈禧的义女,一生为民造福,死后却不能进夫家祖坟

周莹:贵为慈禧的义女,一生为民造福,死后却不能进夫家祖坟

清朝末年,在民间有着许多杰出的人物。其中,有一位叱咤风云的商界女精英名叫周莹,她年纪轻轻就守了寡,又撑起了夫家的门庭,把生意做到了大江南北,成了一个商业传奇。可惜,她去世后,族人却不同意她埋进祖坟。这是什么原因呢?

周莹的真实经历,和电视剧《那年花开月正圆》里大不一样。历史上的周莹,在同治九年(1869年)出生在陕西省三原县鲁桥镇孟店村的一个富庶之家。父亲周海潮是个富商,在他的培养下,周莹从小熟读诗书,特别善长数学。

在周莹很小的时候,周家就和吴家定下了亲事。17岁这年,周莹提前嫁给了泾阳县首富吴蔚文的独生子吴聘。吴蔚文既是朝廷官员,又是著名的盐商,家世十分显赫。

周莹和吴聘小时候就认识。不过,新婚之夜,周莹才知道之所以提前迎娶她过门,是为病重的吴聘冲喜的。周莹虽说很意外,但是没有哭闹,接受了这个现实。

婚后,周莹细心照顾着吴聘,对公公也没有丝毫埋怨。不久,她就怀了身孕。而吴聘的身体还是没有大的起色,因此,吴蔚文便让周莹开始接触吴家的生意。可惜没过多久,吴家父子就相继去世了。偌大的吴家没了掌门人,其他族人便开始觊觎东院吴蔚文这房的财产了。

周莹产下一女后,开始打足精神为婆婆出谋划策。由于女儿先天不足、没多久就不幸夭折了,周莹伤心不已。婆婆心疼她,出面为她收养了一房族人的孩子,取名为吴怀先。

这时其他几个大院的族人毫不掩饰地向东院的孤儿寡母张开了血盆大口,眼见吴家东院就要被同族的亲人侵吞了,在婆婆的请求下,周莹挺身而出、力挽狂澜。

周莹用“以诚待人”这个看似最笨的方法,获得东院管家、账房、武师等人的支持后,终于和吴氏族人达成协议:整个吴氏家业一分为五,东院分得一份,由周莹掌管。从此,周莹就成了吴家东院的新掌门人。

按照周莹的条件,想追求她的人大有人在。可是,她都一一回绝了,她只想一心经商、把儿子带大,让死去的公公和丈夫放心。果然,周莹不负众望,她在商界很快就一举成名了。后来,还成了慈禧太后的干女儿。

归纳起来,是周莹在经商期间做的这些大事,为她巩固了商业上的“江山”:

一,赏罚分明

当周莹在巡视全国各地的吴家东院的商号时,都是先通过暗访,发现有一些图谋不轨的掌柜后,再去取得确凿的证据,最后该开除的开除,该报官的报官。接着,再起用忠诚可靠的员工。她还宣布,凡是在吴家东院商号表现好的员工,除了月薪提高两成之外,年终还有奖金。这一来,全部员工积极性都被提起来了。而员工的年收入,也整整高出当地最低工资的三成。一时间,全国各地的青壮年,对吴家东院的商号都趋之若鹜了。

得人心者得天下,周莹就是懂得这个浅显易懂的道理,并且实施到她的“商业帝国”中去。她不像现在的一些企业家,只会给员工“画饼”,谈情怀、谈梦想。相比之下,周莹才是真正的实干家。她不说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只会用白花花的银子来证明自己的实力和诚信。

二,开创股份制

所有的员工都可以入股吴家东院的商号,年底分红。对于一些长年在吴家东院工作的老员工,周莹还特地为他们推行了“双轨制”。比如说,老员工退休后,可以按时领取退休金。他若离世,后代还可以继续领取他的薪金。

并且,周莹待员工如同家人一般。对于他们的孩子,一旦到了入学年纪,周莹就会给他们提供免费上学的机会。在这样的制度下,试问,还有谁愿意离开吴家呢?

三,土地改革

周莹把陕西境内安吴堡附近的1600多亩水浇地一分为二,其中600亩用于保证吴家东院人口的基本口粮,其余的1000多亩则让佃户自行管理、自负盈亏,在他们正常纳税之后,每亩地每年只象征性地缴纳斗粮作为租金即可。如果收成不好,可免去当年租金。一旦双方自愿签约,合约即日便生效,20年不变。

周莹在这个理念十分仁义。她不像普通“地主”那样斤斤计较,而是尽可能多地给佃户们实质性的优惠。这样,佃户们的积极性提高了不说,日子也过得越来越滋润了。

四,房舍福利

以前吴蔚文在世时,佃户租住的房舍,都是要收租金的。周莹不仅取消了房屋的租金,还对损坏的房屋修缮一新。只要是佃户和吴家东院存在合作关系,就可以一直住下去……

不得不说,周莹的经营理念太先进了。她不但有胆识有魄力,还有仁有义,是个睿智的当家人。她没有使用武力,便可以把吴家东院的商号做得风生水起,难怪,人们要把她称作“商圣”了。

经过周莹的一番改革后,吴家东院商号的生意越做越大了。那时,周莹掌管的盐引就有四百万,而一张盐引可以运120斤盐,单单这一项,吴家东院一年就能赚400万两。除此之外,在全国各地还有其他各种实业店铺,以及给人拉货的马帮——也就是相当于现在的运输业。

周莹为吴家打下了坚实而庞大的商业帝国。别的地方不说,光是在泾阳县城,吴家东院的二十几处大院就足足占了半条街道。若是把连陕西省外的房产统计起来,则真是“吴家的伙计走州过县,不吃别家的饭,不住别家的店”了。

在庚子年(1900年)慈溪逃离京城、来到陕西后,周莹作为陕西首富,向清廷捐了10万两银子的军饷。慈禧感动于周莹的大义,不但把收她认作义女,还亲手题写了“护国夫人”的牌匾。在《辛丑条约》签订之后,周莹又捐了一大笔钱,以表示她愿意和朝廷“同甘共苦”。于是,她被封为“一品诰命夫人”。

可惜,周莹操劳一生累出了一身病,40岁那年她就去世了。让人想不到的是,族人竟然以她没有为吴家东院延续香火为由,反对这位女中豪杰进入吴家的祖坟——“柏树坟”陵园。讽刺的是,这个陵园,还是周莹这个弱女子一手操持修建的。

当时,周莹的养子吴怀先和族人们争辩不过,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那些受过周莹恩泽的乡亲们,自发在渠岸择地修了一座庙,将周莹供为“水娘娘”。

周莹为百姓造福一方,百姓没有忘记她。这名善良的弱女子,虽然没能埋进吴氏陵园,但是她的精神,却成了清末年间最温暖的一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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