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为什么在高压反腐下贪官还那么多

明朝为什么在高压反腐下贪官还那么多

明宣宗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六月,皇帝朱瞻基一天下班后,将大学士杨士奇、杨荣召到文华门私下问他们:“太祖的时候,朝臣们都谨慎清廉,克己自守,可现在的官员们却贪浊成风,这是什么原因呢?”杨士奇回答道:“太祖时是不错,成祖中期以前也不错,到成祖末期这种情况就开始出现了,如今更为严重。”杨荣补充道:“成祖后期虽然有了贪浊之风,但也就出现了个贪官方宾(时任兵部尚书),其他人的严重程度还没有超过方宾的,现在可就不一样喽。”明宣宗朱瞻基问道:“今天谁是最严重的?”杨荣回答道:“刘观(时任左都御史)。”

明宣宗朱瞻基

明宣宗闻之牙齿咬得咯咯响。为什么呢?因为左都御史是都察院的一把手,相当于现在监察部的部长。“打铁还须自身硬”,监察部门都贪污成风,那还行什么监察之职,也说明那个时候的贪腐问题已经非常严重了,到了必须要解决的时候了。

明宣宗又问道:“谁可以代替刘观的职务?”

杨士奇、杨荣随即推荐了通政使顾佐。

明宣宗于是将刘观外派去巡视河道,任用顾佐为右都御史。御史们见刘观被贬,不再怕他报复,便趁机纷纷上奏弹劾刘观,并且涉及刘观之子刘辐许多贪赃枉法之事。明宣宗看了后勃然大怒,立即下令逮捕刘观父子。

刘观被逮捕后,明宣宗拿出弹劾他们父子的奏章给他看,刘观当即就上疏为自己辩解,不承认那些举报材料上说的事。明宣宗更加恼怒,又把朝臣们先后送上的密奏全部搬出来甩给他看。这些密奏中有些贪赃受贿金额达千金,刘观一看当即傻了眼,这才不得不认了罪。于是明宣宗将刘观父子下到锦衣卫的大狱中,准备次年再处以极刑。

杨士奇、杨荣为刘观请求免其一死,明宣宗也念其旧情,就将刘观的儿子刘辐发配辽东,命刘观随同前往,算是免了他的死罪。刘观后来病死在了辽东。

明朝反贪尚廉

刘观这样的大贪官虽然死了,但却留给我们一个问题:明朝历经十六位皇帝,总共276年,怎么在第五位皇帝才60年的时间就腐败成这样了?而且在明太祖和明成祖时,反腐的力度和防止贪污的强度是非常大的,特别是明太祖朱元璋时,对贪官污吏的惩治可以说是达到了十分残酷的程度,贪污60两银子的官员就要被剥皮填草,以儆效尤的。那这贪污腐败之风到底为什么刮得这么快呢?

其实早在明宣宗的前任明仁宗时全国公款吃喝玩乐之风就开始盛行,到了明宣宗时这种情况就更为严重了。从京城到府县,所有的酒店都是人满为患,酒店门前官轿、官车云集,官员们天天大吃大喝,互相宴请聚会。所有人都以骄奢淫逸为荣,饭局比规格、比档次,还让小姐作陪。不仅如此,像都察院这样的监察部门都在起带头作用。

明朝刚建立时,明太祖朱元璋因为以前家庭和自己本人曾受尽贪官欺压,所以本能地就对官员贪污受贿很痛恨,所以他的执政理念就是“宽民严官”,一开始就对各级官员采取高压态势,甚至达到了残酷的程度。

明太祖朱元璋

在历史上与其他朝代相比,明朝早期的官员有三个“最”:工资最少、权力最小、被杀最多。因为朱元璋从骨子里就十分轻视这些官员,认为他们只不过是为他朱家打工的。既然是打工者,老板就没有必要与他们讲什么感情,对待他们也就冷酷无情了。

比如当时府县一把手的工资,仅仅勉强能够维持一家人的生活。而府县其他开支,包括机关雇员工资、办公、办案、接待、车马、人情往来等一切日常开支,国家一概不管。这就逼得官员们只能靠贪污受贿来维持正常的机关运转。那些官做得风风光光的,那些不是靠贪污受贿来维持资金来源的。

由此不难想象明朝的贪官为什么会那么多,考虑到朱元璋的高压政策,大批官员被杀头那就不奇怪了。即使是这样的高危职业,人们还是挤破头的往公务员队伍里钻。

明太祖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这一年是朱元璋大杀贪官的一年。刘观就在这一年考中了进士,他是非常高兴和激动啊!看来走入仕途的吸引力完全代替了当官的高风险。刘观被吏部派到了山西太谷县做县丞(相当于副县长)。

明朝官员

然而刘观的人生目标可不止于此,他还有更高的目标,他可不想一直待在基层。于是刘观开始不断地钻营,不到一年时间就靠跑关系活动到了中央,任了个监察御史之职,从此开始了他在监察部门的工作生涯。在这个岗位上刘观一干就是十年,这期间他对自己要求一直很严格,一心追求上进。

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朱元璋破格提拔刘观为左佥都御史(相当于监察部副部长)。刘观当了左佥都御史后,因为犯了事而被逮捕入狱,但不清楚犯的是什么事。以当时官员的状况和朱元璋当时的反贪力度,一个监察百官的高官都会犯事,那恐怕和贪污受贿脱不了关系。

不过刘观的人脉关系网确实大,在入狱没多久,经过活动运作他就被释放了,而且朱元璋后来还任命他出任嘉兴知府。但是刘观实在是不愿意当地方官,他这个时候了还要挑,可见对自己的关系网还是比较自信。此时恰逢他的父亲去世,便以守丧为由辞官回雄县老家去了。

刘观在家待了六年,大明王朝的领导人也已经换了两茬,现在是明成祖朱棣当政。朱棣对待贪官的狠辣程度不在朱元璋之下。刘观此时闲赋的差不多了,开始想出来工作了。经过他的一番努力,明成祖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刘观被朱棣提拔为云南按察使(相当于政法委书记)。然而还未赴任,中央的任命又变了,改为户部右侍郎(相当于财政部副部长)。

明成祖朱棣

刘观在工作了一年后,也就是永乐二年(公元1404年),他又被调任为左副都御史,回到自己以前的单位。刘观做起工作来轻车熟路、得心应手,工作做得很不错。永乐六年(公元1408年),礼部尚书郑赐病逝,于是朱棣升任刘观为礼部尚书,这下刘观终于成了正部级的大官了。同年十二月,刘观又与刑部尚书吕震互换官职,换来换去,反正都是要职,可见朱棣对刘观的重视程度。

随着官职的升高和皇帝对自己的重视,刘观开始有些飘了,对自己的要求也没那么严格了,收受贿赂、搞特殊、讲排场、坐轿超标,各种腐败问题开始暴露。

当时监国的太子发现刘观的这些问题后,要对其进行批评。事情反映到了皇帝朱棣那儿,朱棣按照“大臣有小的过失,不应当就给予折振”的原则,特赐诏谕给太子,让他不要太认真,事情这样就被压下去了。这对刘观来说简直是一种鼓励和纵容,导致官员贪腐的问题以后只会越来越严重。

处于对刘观保护的原因,明成祖朱棣有意将刘观调出中央一段时间,以躲避形势。永乐八年(公元1410年)适逢凉州羌族叛乱,朱棣便任命费献为都督,刘观为参赞军事,前去率军征讨,结果仗打得一蹋糊涂。刘观骄傲自满,把征讨视同儿戏,严重失职。朱棣一气之下,将刘观调回朝廷当了个一般的小吏员。

刘观在这个小吏员的岗位上一待就是五年,到了永乐十三年(公元1415年),朱棣重新启用刘观,并提拔让他重新做回了左副都御史。刘观还真是做监察工作的能手,虽然他自己也需要监察,一回到老岗位上他就做得有声有色。很快朱棣就又提拔刘观为左都御史,成了这个监察部门名副其实的一把手。这期间刘观除了做好中央监察的业务工作外,还多次奉命督办通浚河漕,巡抚各地考察官吏,这些工作都做得不错。

明仁宗朱高炽

朱棣去世后,继任皇位的是明仁宗朱高炽。朱高炽和他的父亲朱棣、爷爷朱元璋不一样,“性甚仁恕谦卑”。这还不算,自己本事不大,他还要对父亲和爷爷的反贪政策进行改革,想自己另搞一套政策。

朱高炽认为,当时的国家法制是有些乱,官场纪律是有些松弛。但是有关部门上报的所谓大案,都是舞文弄墨的妄加之罪。他要求凡是死刑,一定要再三斟酌,执法部门不能疏忽,也不能宁当酷吏还不感到惭愧。审理定案时,如果发现有冤情,不管多复杂都要认真复查。

而且,朱高炽还批评监察和司法部门,说他们过去把诬陷人当成功劳,抓住政府工作人员的一句话、一个字,就以诽谤罪论处,甚至弄得有些官员家破人亡,还不允许申冤辩解。现在这种风气又开始出现了。治理国家是要听取大家的意见的,所有人现在害怕不敢说话,所以不要再动辄就说是谁谁诽谤了。

大学士杨士奇按照朱高炽的指示,立即拟了一份文件。文件中说,以后凡是对官员贬谪、抄家、死刑,执法部门必须上报,如果多次上报都不能获准,那就不能执行。以后各执法机关一律不能再用鞭打的刑罚,更不能用宫刑让人绝后。除去谋反者以外,一律不能再牵连家人,另外凡是举报诽谤的一律不再立案。

明仁宗献陵

明仁宗的举措彻底抛弃了朱元璋、朱棣开创的反贪局面。他对以前形成的针对贪腐的高压态势开了一个减压的口子,官员们原有的紧张一下子就放松了。一些高级官员开始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整个官员队伍,特别是在政权高层的官员中,办事就要讲实惠,官商勾结,权钱共谋,奢靡之风迅速蔓延。

正当官场风气按照明仁宗的思路迅速恶化之时,明仁宗在位不到一年就去世了。继位的是明宣宗朱瞻基,明宣宗的性格比较多面。他一方面继承了明仁宗的政策,提倡以人为本,实行惠民政策,另一方面对贪官污吏,即使是公卿大臣,也敢于下手。曾经就处理过不少贪污腐败的官员,像御史沈瑞、工部尚书吴中等。

刘观在明仁宗时就继续担任着左都御史之职,由于以前朱棣的重视,明仁宗对刘观也是高看一眼,还让他兼任太子少保(太子的老师)。并且破天荒地给他开了两份工资,这在明朝是绝无仅有的。

明仁宗的重用使得刘观又开始得意忘形、忘乎所以了,并且有了搬弄是非、随便整人的毛病。最突出的一件事就是,当时的大理寺少卿(相当于最高法院副院长)戈谦多次上书说事,明仁宗嫌他说话啰唆不得要领感到厌烦,经常批评他。这本来是件小事,戈谦作为一个部门的副职,一见最高领导人就紧张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刘观竟然落井下石,趁机发动他下面的十四道监察御史上书说戈谦的坏话。

朱元璋反腐

从此以后所有人都看清了刘观的人品,大家都开始鄙视他,认为他做人很不地道,都心照不宣地有意躲避他。

到了明宣宗时,明宣宗朱瞻基也经常批评刘观,嫌他上报案件过多、过滥。让他对人要宽厚,能不立案就不要立案。所以后来都察院每次上报案件都是一压再压,一减再减,一拖再拖。刘观每次上报案件还特别紧张,只要见到明宣宗不高兴,他就不敢把上报材料拿出来。

刘观作为都察院这样的监察部门的一把手,在全国公款吃喝之风盛行时有请必到,还在饭局中多次接受贿赂。行贿之人送了礼之后就到处宣扬,其他人知道后就都找刘观行贿办私事了,这样刘观简直就是“名声在外”了。

刘观的儿子刘辐,利用父亲的地位和影响力,公开索要贿赂,甚至包揽诉讼,大肆聚敛钱财。刘观对此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凭儿子胡作非为。

至此以后,刘观的下属以及其他官员,见刘观都是这样,索性都贪污受贿无所顾忌了。高官的子弟们也纷纷效仿刘观的儿子刘辐,打着他们父兄的旗号,胡作非为、大肆敛财,无所不用其极。导致全国官场之风严重败坏。

明朝十三陵

可以说刘观及他的都察院这是给百官起了一个非常坏的带头作用,你这监察部门带头腐败,那还怎么监察百官,为国家为政府起监督作用。明宣宗就是清楚的知道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所以才决定拿刘观开刀,杀一儆百。

处理了刘观之后,明宣宗又安排人考察其他有贪污行为的被免官吏,渐渐的官场贪腐之风才开始有所好转。明宣宗感慨地说,幸亏罢免了刘观,要不然这国家的风纪和法度不知要坏到什么程度。

然而到了明宣宗的下一任明英宗朱祁镇时,明朝的贪腐之风又开始逐年抬头,到了明朝中后期这贪腐如同洪水猛兽汹涌而至,以至于最后无法收拾,导致明朝最终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