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员士兵医疗补助,来啦

复员士兵医疗补助,来啦

剑客战队 三剑客

题图/大唐

复员士兵医药生活补助费

(适用于2019年12月退役)

申报对象

申报对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疾病未达到伤残、病退标准的初级士官和按义务兵复员的中、高级士官,按规定可以申请医药生活补助费。

申报材料

(一)复员士官医药生活补助费申请审核表,一式3份

(二)体系医院诊断证明,原件1份

(三)复员士兵申请医药生活补助费汇总表

复员士官患慢性病医药生活补助标准

(一)复员士官医药生活补助费标准

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士官,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医药生活补助费标准分为五等:

一等5000元(医药补助费3500元,生活补助费1500元);

二等4050元(医药补助费2800元,生活补助费1250元);

三等3100元(医药补助费2100元,生活补助费1000元);

四等2150元(医药补助费1400元,生活补助费750元);

五等1200元(医药补助费700元,生活补助费500元);

(二)复员士官患慢性病医药生活补助费等级标准

1、一等。患慢性病久治不愈,已失去部分劳动能力,需长期修养和一般维持治疗。

①脑病有较重后遗症;

②心脏疾病伴有代偿性功能不全;

③肺部疾患伴有呼吸功能不全;

④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

⑤肝硬化伴门脉高压;

⑥糖尿病伴较重并发症;

⑦重症下肢静脉曲张、血管闭塞性脉管炎;

⑧慢性肾炎。

2、二等。患慢性病久治不愈,身体衰弱,短期内不能参加工作,但不适合继续住院,尚需一定时期一般治疗者。

①慢性迁延型肝炎、肝包虫;

②慢性胰腺炎;

③慢性炎性肠病;

④慢性心脏瓣膜病;

⑤高血压病;

⑥结核病经治疗病情基本稳定;

⑦全喉切除术后失去发生功能者;

⑧感性神经性双侧极重度耳聋(气、骨听阈>90db)。

3、三等。慢性病治疗基本治愈,但仍留有一些后遗症或较轻功能障碍,能从事一般的工作,尚需要间断治疗。

①胆结石、慢性胆囊炎;

②慢性疟疾;

③类风湿性关节炎;

④视神经、视网膜、脉络膜疾患;

⑤慢性盆腔炎;

⑥强直性脊柱炎;

⑦肝内血管病;

⑧消化性溃疡(反复发作);

⑨喉狭窄长期戴气管套管者;

⑩感性神经性双侧重度耳聋(较轻侧气、骨导听阈)60db);

⑪美尼尔氏病,每年发作三次以上,发作期间患耳听功能、前庭功能不全。

4、四等。患慢性疾病基本治愈,能从事一定劳动,但仍需不定期治疗和恢复。

①青光眼、慢性色素膜炎;

②甲状腺机能亢进(减退);

③坐骨神经痛;

④椎间盘脱出症;

⑤风湿性关节炎;

⑥喉狭窄,遗留严重声嘶者;

⑦感性神经性重度耳聋(较轻侧气、骨导听阈)45db);

⑧美尼尔氏病,每年发作三次以下,发作期间患耳听功能及前庭功能在正常范围。

5、五等。慢性病基本治愈,能从事劳动,但需进行不定期门诊检查和治疗。

①慢性痢疾;

②慢性中耳炎;

③慢性副鼻窦炎;

④神经性头痛;

⑤慢性腰腿痛;

⑥单侧感性神经性耳聋;

⑦单侧前庭功能丧失;

⑧慢性喉炎、严重声嘶。

未列入上述等级的病症,可就病情参照上述标准确定相应等级。

一人同时患两种以上慢性病,可按较重的一种疾病评定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