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京便民服务贴|城乡医保新标准出炉,一定要注意缴费时间哦~

京京便民服务贴|城乡医保新标准出炉,一定要注意缴费时间哦~

小伙伴们注意啦!2020年度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已经开始啦!新一年的缴费时间、缴费补贴标准、报销比例等都有了新变化。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缴费时间延长

2020年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2月29日。在此期间,参保人一定要及时缴费,或确保您的卡中余额充足,以免扣费不成功影响您的看病就医。

缴费补贴标准提高

2020年对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人、学生儿童、劳动年龄内的居民等个人缴费标准和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均有所提高,调整后的缴费标准为:

以下13类人员个人不需缴费,由区财政或市财政全额补贴:

1. 本市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

2. 享受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

3. 特困供养人员。

4. 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5. 由民政部门管理具有本市户籍的见义勇为人员。

6. 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见义勇为死亡人员遗属。

7. 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

8.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

9. 低收入农户。

10. 享受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11. 市级、区级福利机构内由政府供养的享受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的孤儿弃婴。

12. 残疾人员和参照本市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政策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

13. 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

报销比例提高

2020年1月1日起,本市城乡居民在各区医院、区中医院等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5%提高到了78%。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待遇

注:上表住院起付标准特指首次住院,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第二次及以后住院按首次起付标准的50%确定。

患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在办理特殊病种备案后,在本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住院标准支付。

首诊医疗机构增加

自2020年1月1日起,本市将放开政策,扩大门诊首诊范围,由原来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首诊扩展到各区区属(由区、镇政府主办的)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缴费指南

办理方式:

城乡老年人、劳动年龄内居民、非在校学生儿童:参保人或其家属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

在校学生:由就读的学校为在校学生办理参保缴费。

个人不需缴费的13类人员:由民政、残联等部门向医保部门(或社保部门)提供有关人员相关材料。

缴费方式:

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方式一般为“委托银行缴费”。其中:

· 参保:您可以到与社保经办机构合作银行中任意一家银行的营业网点,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卡或存折),并存入至少一个年度的医保费。

缴费合作银行:北京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

· 续保:上一年在社保所或学校参保且采取“委托银行缴费”方式的,需确认用于缴费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

注:每月25至28日会对您的银行账号进行扣款。请您及时查看扣款情况,如果扣款不成功的,您可以存入足够余额等待下月再次扣款,或次月5日至20日之间,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自助缴费。

资料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