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多给1600元,储户称遵守“离柜概不负责”坚决不退,法院判了

银行多给1600元,储户称遵守“离柜概不负责”坚决不退,法院判了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便捷,尤其是移动支付的普及,极大地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效率,大多数人都表示出门不用带钱包了,但是有时候还是会需要用到大量的现金,大家去银行办理业务的时候不知道有没有留意到这句话“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所有的现金都要确认清楚是否正确,如果没有确认过,离开了才发现不对的话,银行是绝对不负责的。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是因为银行一时疏忽不小心给多了,我们需要还回去吗?

在浙江慈溪市的秦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那天她来银行取钱的时候,并没有确认金额是否正确就装在包里带走了,工作人员随后发现少了1600元,就向秦女士要回来,但秦女士就表明“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并不打算归还。

银行没有办法只好把秦女士告上法庭,法院认为“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这条规定并不属于法律的一条,只能算是一种告示,因为法律上就有规定从储户上多拿的钱属于不正当得利,所以如果不归还那1600元就属于违法,最后秦女士就败诉了。

但是有行内律师说“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只是银行的单方面的条款规定,并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不应该用“概不负责”的字眼。大家对于银行的这种做法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