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营管部副主任曾志诚:确保金融科技创新不突破现有业务规则

央行营管部副主任曾志诚:确保金融科技创新不突破现有业务规则

北京商报讯(记者孟凡霞 宋亦桐)12月7日,在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北京市金融局”)举办的“北京金融科技工作媒体交流会”上,央行营管部副主任曾志诚在发言中透露,在北京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要以遵守基本业务规则为重要前提,注重通过穿透式监管等方式,厘清技术创新表象下的金融业务实质,确保金融科技创新不突破现有业务规则、不偏离正确发展方向。

今年10月12日,央行等六部委正式批准在北京开展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工作,针对当前金融科技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在做好网络安全保障和数据隐私保护的前提下,探索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服务实体经济与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水平,为新技术全面创新应用提供实践基础和经验借鉴。

在曾志诚看来,试点工作是北京市金融科技应用发展的重要机遇,对北京市建设国际一流的金融科技生态,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产业具有重要意义。据曾志诚透露,北京市领导高度重视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工作,央行营管部会同北京市金融局、中关村管委会、西城区和海淀区政府组成工作组,制定试点方案,组织项目申报和遴选。北京地区各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积极踊跃申报,最终获得六部委批复46个金融科技试点项目,涉及参与机构和企业77家。

在北京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要坚持哪些原则?曾志诚强调称,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要坚持以下四个方面原则。

一是以坚持技术中性为基本原则,对任何技术的金融应用不先入为主,不带有倾向性,既不过度鼓励,也不主观歧视,给予所有新技术公平公正的市场参与机会。

二是以遵守基本业务规则为重要前提,注重通过穿透式监管等方式,厘清技术创新表象下的金融业务实质,确保金融科技创新不突破现有业务规则、不偏离正确发展方向。

三是以防范金融风险为主要任务,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金融监管专业性和时效性,强化风险态势感知和处置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四是以服务行业发展为核心理念,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以监管促发展”,注重监管适用性,强调监管包容性,在落实监管责任的基础上,做好服务支撑,促进行业发展。

曾志诚表示,下一步,央行营管部将会同北京市金融局等部门制定《北京市落实金融科技发展规划、推动金融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意见》,按照“守正、安全、普惠、开放”原则,在北京市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框架下,加强对金融科技创新的规范引导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