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5万多元!广西一大学生因拒服兵役被除名,纳入失信名单

罚款5万多元!广西一大学生因拒服兵役被除名,纳入失信名单

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近日,柳北区一名应征入伍青年,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并受到柳北区征兵办严厉处罚。


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王宇轩,男,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新生。该同志2019年7月自愿报名应征入伍,经过层层筛选后到武警北京总队服役。自到部队后,不适应部队生活,思想极不稳定,想回家情绪强烈,先后写出4份书面离队申请,经新兵营连干部骨干和柳北区征兵办及其家长反复做工作后,王宇轩仍拒服兵役态度坚决。鉴于此,依据相关规定,武警北京总队对王宇轩作除名处理

为严明法纪、惩前毖后,维护兵役法规的严肃性,警示教育全社会适龄青年树牢依法服役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例》第三十条,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的通知》(军动[2018]238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王宇轩给予以下处理:


1.将其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其户籍信息“兵役状况”栏注明“拒服兵役”。


3.取消其大学学籍保留资格,两年内不得办理升(复)学。

4.取消其义务兵相关优待并处以柳北区2019年义务兵优待金(柳北区2019年义务兵优待金17459元)三倍的罚款,共计52377元,罚款上缴柳北区财政,由柳长街道征兵办负责落实。如当事人2019年12月31日18时前拒不执行,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退缴柳北区征兵办工作人员到部队做思想转化工作差旅费共2699元。

6.将处理情况决定通告各镇(街道)、社区、企业(院校),进行不少于15天公示。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生、宗教

和教育程度

都有依法服兵役义务

今后

凡拒服兵役人员

一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