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所及2名注会遭证监会出具警示函措施,踩雷“重组鸽子王”

瑞华所及2名注会遭证监会出具警示函措施,踩雷“重组鸽子王”


12月10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的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邢士军、刘蕾执业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报告文号:瑞华审字〔2019〕24030001号)和内控审计项目(报告文号:瑞华审字〔2019〕24030002号)进行了内控专题检查。经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邢士军、刘蕾在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识别出公司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重大股权收购和重大工程立项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子公司与其少数股东间发生的大额资金往来未履行董事会审批,且涉及金额超过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你所未将上述事项识别为内控重大缺陷。

上述行为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第二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二、未合理评价识别出的内控缺陷

你所将子公司大额工程预付款审批程序不符合公司财务审批规定,且涉及金额超过重大缺陷定量标准等事项,认定为一般缺陷,判定的依据不充分,内控评价不合理。

上述行为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第二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三、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不恰当

你所未能识别和认定公司在股权收购、大额资金往来、工程项目立项、预付款等审批程序存在的重大缺陷,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不恰当。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四、未实施充分程序识别出应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

你所未设计并实施充分的审计程序,识别出相关股权收购重大期后事项,未提醒报告使用者关注,截至报告日股权转让协议尚未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预付款尚未返还等事项。

上述行为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第二十九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第八条的相关规定。

五、其他内控程序执行不到位

一是未了解并测试筹资活动相关的内部控制,未核查相关审批流程。二是部分内控测试底稿描述与实际执行情况不符。三是部分内控测试底稿存在瑕疵。如未获取穿行测试样本,个别样本名称填写错误,与实际样本不符。

上述行为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第四条、第八条、第三十四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综上,你所的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综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审计执业质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应同时抄送证监会会计部。

邢士军、刘蕾的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邢士军、刘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邢士军、刘蕾应加强对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勤勉尽责履行审计义务。邢士军、刘蕾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杭州天目山药厂,成立于1958年,于1993年8月在上海证交所上市,是杭州市第一家上市公司,全国第一家中药制剂上市企业。截至2019年9月30日,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27.25%。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22.01%。

事实上,近十年来,天目药业业绩持续低迷,公司财务已极度紧张。10年间,公司净利润累亏1.63亿元,且扣非净利润仅2015年一年为正。天目药业2019年三季报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19亿元,比上年同期下滑24.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滑77.86%。

而几乎沦为一家壳公司也将大部分精力花在了并购重组上,2010年至今,天目药业重组7次,全部以失败告终,对投资者来说堪称资本市场鸽子王了。频繁的股权转让,被业界认为是天目药业经营业绩不佳和多次重组失败的重要原因。

自今年9月以来,天目药业已经有三次信披违规问题,并两次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书。天目药业连续出现违规,与其控股股东长城集团及实控人赵锐勇有关。

2018年瑞华所为天目药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我们认为,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18年度瑞华所从天目药业获得的审计费用合计7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