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追砸运钞车遭击毙家属获赔180万,押运人员获刑三年缓刑三年

男子追砸运钞车遭击毙家属获赔180万,押运人员获刑三年缓刑三年

每日人物李晓蕾报道

2月24日,追砸运钞车被击毙男子父亲黄奀清对每日人物表示,该案已于2月1日宣判,对判决结果并不满意,但不再上诉。

据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消息,法院一审判决运钞车押运人员梁金明的行为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院认定,2016年10月27日上午,东莞市骏安押运有限公司运钞车在执行押解任务途中,遭到黄某持砖块等物追砸,致使押运车倒视镜损坏,无法正常押运。运钞车护卫员兼车长梁金明多次口头警告无效后,对仍继续砸车的黄某开了一枪。随后,梁金明立即指挥同车人员报警并拨打120通知医护人员到场施救,黄某因伤势较重死亡。

案发现场。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金明在履行押解运钞车职务时,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为制止黄某的不法侵害,开枪射击黄某属于防卫行为,但造成黄某死亡的严重后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

同时,因梁金明有自首情节和较好的悔罪表现,骏安押运有限公司主动向黄某家属说明情况并补偿损失,已取得了谅解,应依法减轻处罚。

根据此前报道,黄某当时25岁,是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黄某到东莞后,在一家餐馆打工,工作了一个星期后,在10月26日辞职。27日事发当天,黄武林刚刚结算了工资。据黄奀清说,黄某已经结婚,并且有了一个四岁多的儿子。

另据报道,事发地附近的店铺老板曾称,当时黄某走在路边,运钞车把他剐蹭了一下,黄某差点摔倒,然后在路边的花坛上坐了大约一分钟。此时,运钞车恰好在前方约100 多米远的路口等红灯,黄某因此愤怒地追了上去,最后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死者家属认为,黄某是被“走走停停”的押运车,“钓鱼一样诱杀的”。

2月24日,黄奀清代理律师余驰宇告诉每日人物,实际上并未出现车辆剐蹭的情况。

据央视报道,事发一个月后,经受害方家属同东莞各方面谈判,达成180万的赔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