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业务公告2019年第104号

国债业务公告2019年第104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二次续发行2019年记账式附息(十三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47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473.1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9年记账式附息(十三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9年10月17日,票面年利率为2.94%;按年付息,每年10月17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4年10月1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0.45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94%。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19年12月12日进行分销,从12月16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880.3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174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9年12月11日

来源: 中国国债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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