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男子景区奸杀26岁独行女游客,庭审认罪不悔罪不道歉,死者家属要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28岁男子景区奸杀26岁独行女游客,庭审认罪不悔罪不道歉,死者家属要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深圳26岁彭女士独游华山景区遭奸杀,案发5个月后,12月13日,陕西省渭南市中院在华阴市法院开庭审理。28岁被告人杨某某对渭南市检察院指控的抢劫、故意杀人、强奸、盗窃四项罪名均供认不讳。被害人彭女士的家属要求判处杨某某死刑立即执行。


在华山仙峪景区遇害26岁游客彭女士的大学毕业照

>>庭审三宗罪变四宗罪当庭供认不讳

12月12日,彭女士的弟弟告诉华商报记者,作为死者家属,他们一行四人已经感到渭南华阴,家属已经委托陈世柏和周梦凡律师作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

杀人后窃取包内财物构成盗窃罪

12月13日上午9时,渭南市中院在华阴市法院开庭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按法庭程序,渭南市检察院公诉人当庭宣读起诉书,被告人的代理律师辩护,庭审进行了2个半小时,法庭将择日宣判。

“我和父母赶到法院,法院要求原告就是我的父母进入审判庭,其他人不得旁听。”彭女士的弟弟遗憾地表示,因为涉及被害人隐私等,法庭审理不公开,不允许录音录像和拍照。

被害人诉讼代理人、湖北良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世柏和周梦凡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表示,杨某某在华山景区公然抢劫受害人的钱财,构成抢劫罪;在作案过程中强奸受害人,构成强奸罪;为掩盖犯罪行为,用鞋带将其活活勒死,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手段极其残忍,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受害人死亡之后,杨某某窃取其包中的财物,构成盗窃罪,所以在三宗罪之后,增加了盗窃罪。

被告律师称抢劫致人死亡被驳回

陈世柏介绍:“被告人杨某某的代理律师辩护时,只承认抢劫和强奸,不承认杀人和盗窃,并认为是抢劫致人死亡,检方不认可辩护意见,认为其对法律事实理解有误,所以公诉人对此当庭驳回。”

周梦凡表示:“这是按照法律专业划分,根据公安机关侦办的证据,以及杨某某的供述,才追加的盗窃罪。”

陈世柏表示,此前,被告人的代理律师曾提出建议,对杨某某进行精神疾病鉴定,但在公检法环节即被驳回。“他具有侦查和反侦查意识,行凶作案时头脑非常清楚,意识很清醒,所以才被驳回鉴定。”

认罪态度特别不好 过年前或判死

周梦凡告诉华商报记者,12月13日的庭审中,杨某某对检方指控的四宗罪供认不讳,但他认罪不悔罪,当庭并没有流露出悔罪,更没有向受害者彭女士的父母表示道歉。

“他虽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的认罪态度特别不好,即便杨某某自首情节成立,但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卑劣,危害程度非常大,造成的社会后果非常严重,检察院量刑方面必须依法严惩,我们认为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陈世柏举例类比说明:“与这件案子类似的杭州西湖故意杀人案、强制猥亵案,凶犯熊志城已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我们认为,华山抢劫杀人案不论从作案动机、犯罪残忍程度、危害后果和社会影响,都要比杭州西湖杀人案更加严重。而且,杨某某犯罪事实比较清楚,我们认为杨某某应该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陈世柏分析表示,检察院会参考被害人家属及其代理人的量刑建议,“我认为会很快,法庭应该在年前就会宣判杨某某死刑立即执行。”

受害者家属提出200万的民事赔偿

周梦凡介绍,他们代表受害者家属,当庭向被告人杨某某提出了200万元的民事赔偿。但陈世柏表示,应该先刑后民,被害人家属对这一诉求先不考虑,只要求判处杨某某死刑立即执行。

此前,被害人家属律师团队已存在管理漏洞为由,向华山景区提出300万元索赔,华山旅游集团公司认为应由疑犯杨某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周梦凡向华商报记者证实,针对杨某某的民事索赔不影响华山旅游集团公司的索赔,受害人家属提出300万索赔,仍在与华旅方面协商,暂未达成一致。彭女士的弟弟表示:“我们这段时间无暇顾及那边(向华山景区索赔),没有理会,我们现在只求判他死刑立即执行。”

>>命案华山景区雀桥栈道遭截杀抛尸

“我姐姐是刚去(华山仙峪景区)旅游没多久就被(杨某某)控制了……”彭女士的弟弟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回忆了姐姐遇害的案情细节。


彭女士进入华山仙峪景区大门不久在家人微信群里上传时长9秒手机视频


彭女士遇害后,被杨某某抛尸在仙峪景区雀桥栈道附近一处石坑

2019年7月16日下午5时,彭女士从住宿地选择仙峪景区作为游览的第一站。她从景区大门检票处进入景区。5时15分,在家人的微信群里上传时长9秒手机视频,视频显示,她是进入景区大门大约十多分钟后拍摄的,随着深入景区,游人稀少,在仙峪景区雀桥栈道,她与逃票进入景区的甘肃男子杨某某遭遇,随即被控制,杨某某抢走了彭女士的苹果手机、平板iPad和50元现金。

家属从华阴办案警方处了解到,杨某某在华山的几处景点转悠,伺机寻找单身女性作案。杨某某劫财后,彭女士一度挣脱逃跑,并大声呼救,但空旷的山谷游客稀少,“再度被杨某某二次控制。杨某某堵住她的嘴,防止她继续呼叫,随即对她实施性侵,最终解下彭女士的鞋带勒死了她,在雀桥栈道不远处的石坑抛尸。

>>特写庭审中淡定漠然自知难逃死刑

今年28岁的杨某某是甘肃天水人,已婚,没有前科。12月13日的庭审中,杨某某没有亲属到厅。

受害人代理律师周梦凡表示,庭审中28岁的杨某某表现的很淡定,并没有过多的情绪波动,也可能已经意识到自己终难逃死刑,在法庭上并不愿多说什么。“他看上去身高有1.72至1.75米,长相很平常,不像大家相像的那么凶残、狡诈,整个庭审中表现得很漠然。”但周梦凡认为,杨某某作案后极力进行掩饰。

正如彭女士的弟弟向所介绍的那样,杨某某抢走彭女士的手机后,从微信里转走900多元,为避免彭女士的家人起疑心,还用彭女士的手机在微信朋友圈发了“26824444”一串数字,还模仿彭女士的口吻发送了“手机掉沟里了,幸好有几个好心人帮忙,明天修好回复”,假意报平安。杨某某行凶后在仙峪景区里转了4个多小时,一直等天黑才溜出景区,后来在西安销赃,将抢来的彭女士的苹果手机和iPad卖了3000多元,利用赃款进行个人挥霍。 华商报记者 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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