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母亲出狱49岁头发全白,丈夫儿女仍在牢中,期许于欢明年减刑出狱团聚

于欢母亲出狱49岁头发全白,丈夫儿女仍在牢中,期许于欢明年减刑出狱团聚

12月14日,“刺死辱母者”案于欢的母亲苏银霞刑满释放。

担心早上有雾,影响行程,于欢姑姑此前一晚就到达济南,准备接她出狱。在此工作的于欢表妹特地买了一束鲜花,说是祛祛邪气,还嘱咐不要回头。

8时许,苏银霞走出监狱,她穿着深紫色的连帽羽绒服,一头短发已然花白。11时,她已经赶至聊城。因担心白发吓着老人,她特地染了头发。

这一天很特别,于欢会每月一次往家里打电话。苏银霞为与儿子通话,等到晚上10点,生怕错过这次机会。于欢所在监狱破例给了两次通话,共10分钟的时间。这也是于欢案发(2016年4月)后,时隔3年8个月,母子俩第一次通话。言语中既激动,又平和,共同期许于欢明年减刑出狱团聚。

15日,冠县下起雨加雪,她来到源大工贸公司值班室里,与律师交谈。

“3个小时的交谈,回顾于欢系列案的跌宕起伏,经历过三载四季变迁,不变的是其作为母亲对于欢的挂念。得知于欢减刑因严建军起诉可能有影响,苏银霞立即回应下周一就去找聊城监狱领导! ”案件代理律师@殷清利律师在今日头条发文称,祈念于欢一家尽早团圆,一切都会好起来!

苏银霞原本是山东聊城的企业家,因公司资金周转问题,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

2016年4月14日,对方纠集11人上门催债,在办公室对她辱骂、掌掴,其中一人脱下裤子,采用极端手段进行侮辱。目睹这一切的22岁于欢,摸出水果刀乱刺,致3人受伤1人死亡。

警方调查过程中,发现此案背后还牵扯苏银霞一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问题。

据山东高唐县法院判决书,苏银霞是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简称“源大工贸”)的法定代表人,丈夫是冠县国税局柳林分局副局长、公司实际控制人,女儿于家乐和儿子于欢都是公司职工。

工商资料显示,源大工贸成立于2009年,经营范围包括刹车片、汽车配件、钢材、板材等。2014年6年,公司资金周转出现问题,苏银霞和丈夫商议在济南成立一家投资公司,面向社会融资。

公司经营规模小难以吸引投资,为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将赛雅公司和正典公司“拉”入融资计划。

作为源大工贸的“债主”,赛雅公司虑到还债问题,同意以本公司的名义融资。同年8月,源大工贸为便于向公众宣传融资,收购三弦公司并更名为“正典公司”,苏银霞女儿担任法定代表人并负责实施融资活动。

整个“融资”流程为:正典公司“担任”中介,寻找投资人向赛雅公司投资,正典公司和源大工贸同时为赛雅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而赛雅公司在收到钱款后,再把钱转手“借给”源大公司。

法院查明,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在不具备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资格的情况下,三家公司采取发放宣传彩页、录制、播放宣传视频、组织茶话会、组织投资者到赛雅公司参观等手段,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高额固定回报,与投资者签订借款担保合同,共向42人非法吸收存款2050.85万元。

2015年12月,源大工贸为继续筹集资金,又以新宇公司名义融资。截止2016年6月,共向19人非法吸收存款458万元。该公司同样不具备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的资格。

也就说,苏银霞一家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508.85万元,用于自家公司源大工贸的生产经营、还本付息等。

法院还查明,赛雅公司负责人当时不同意将公司印章交予苏银霞一方使用,苏银霞女儿就私自刻制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用于签订融资借款合同。

法院认定,苏银霞的丈夫预谋、策划、指挥、实施全部犯罪行为,苏银霞和女儿参与其中,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苏银霞被判3年,丈夫和女儿分别判4年、3年半,三人共处罚金33万元,公司处罚金20万元。

向公众募集资金期间,苏银霞还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最终导致“辱母案”发生。

苏银霞儿子于欢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二审认定防卫过当,改判5年。

吴学占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也受到法律制裁,其中吴学占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数罪并罚,被判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我是家里最先出狱的,儿子、女儿、丈夫都还在监狱里服刑”。苏银霞告诉红星新闻,想尽快把家里的路子铺好,恢复工厂,尽快还清债务,让儿子出来之后,能有个家的感觉,日子能有盼头。

面对媒体谈起儿子当年的举动,她满心愧疚,“是我拖累了儿子。他这么好的青春年华,却在监狱里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