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在珍珠港事件中损失惨重,但美军航母却完好无损,有能力反击

尽管在珍珠港事件中损失惨重,但美军航母却完好无损,有能力反击

1941年12月7日到1942年4月9日,在短短数月内,日本人大肆扩张,缔造出了一个东到太平洋,横跨荷属东印度群岛和马来半岛,西到缅甸、新几内亚的大帝国。当时,他们完全没有料到自己将会在新几内亚和缅甸遇到对手,其最初的完全控制印度和新几内亚的梦想最终破灭。

这个大帝国面积极大,被称作“大东亚共荣圈”。 然而它自身固有的弱点,对它来说无疑是一种负担,地域广阔零散难以防御,不利于交通和补给。要想对其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除非有着像美国、英国、加拿大那样保护北大西洋商船队一样的实力。但是,日本人并没有如此丰富的资源,他们在护航作战上总是捉襟见肘。

面对日本人的进攻,英国远东舰队向西撤退到了印度洋,将锡兰的亭可马里作为最东边的军事基地。美国此时也在重建和强化太平洋舰队。美国海军官员摩拳擦掌,希望能在马绍尔群岛和新几内亚主动出击。但是,美国对日本的第一记重拳却是由美国陆军航空队打出的。

对美国来说,对日作战最根本的问题就是远距离作战。当时的美军飞机根本没有能力从夏威夷起飞,对日本本土发起攻击。美国人的自信心在珍珠港事件中受到重挫,幸运的是太平洋舰队的航母力量幸免于难,它们的存在对日本海军构成了持续的威胁。对日本来说,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集中兵力用于攻击,将导致防守力量相对薄弱,因此在攻击问题上缩手缩脚,这和他们的国民性格相吻合。一旦美国陆军航空队的重型轰炸机进入可打击日本本土的航程内,将对日本运输船队形成更大的挑战和威胁,导致其战争资源更加匮乏。

太平洋海战从根本上讲是航母战争。没有航母,日本不可能偷袭珍珠港,不可能侵略荷属东印度群岛,盟国也不可能发起随后的反击战。当然,随着美国陆军航空队为其重型轰炸机建立基地,才得以将成千上万吨的炸弹投到日本本土。不过,这时已经到了1944年6月,此时的塞班岛已被美国人所控制。美国人对于日本人的首次反击发生在2月1日,此时距珍珠港遭袭不到两个月。

日本偷袭珍珠港时,美国海军中将威廉·哈尔西正指挥“企业”号航空母舰在海上活动,闻讯带着“企业”号和“约克城”号航母,在5艘巡洋舰、10艘驱逐舰的护航下,袭击了日本在马绍尔群岛和吉尔伯特群岛的军事基地,虽然战果有限,却极大鼓舞了美国海军低落的士气。日军继续向西推进,2月15日占领新加坡,13日在苏门答腊南部巨港登陆,一路由轻型航空母舰“龙骧号”掩护,18日占领巴厘岛。

“约克城”号是3艘“约克城”级航母的首舰,另外2艘分别是“企业”号和“大黄蜂”号,前两艘是在《国家经济复兴法案》指导下建造,旨在通过刺激就业,将美国从经济“大萧条”中解救出来。从这一点也可看出,美国海军越来越意识到他们建造的第一艘航母“突击队员”号吨位太小,只有14000吨,且航速太低。他们打算建造20000吨的航母,最终建成的却是19872吨,航速达32.5节。

不同的是,这些航母的舰首和舰尾都装有降落拦阻索,飞行甲板前端装有两台弹射器或加速器。在英国人看来,美国航母6英尺厚的木质甲板存在弱点,容易引起火灾。每艘航母都有3台升降机,虽然早期曾设想建4台。建造航母时,原本打算运载96架飞机,但随着飞机尺寸越来越大,载机数量相应减少。

“约克城”号于1937年9月底加入舰队服役,“企业”号随后于1938年5月加入,“大黄蜂”号于1941年10月也编入舰队。前两艘是按照《华盛顿海军条约》规定建造的,据此条约只能建造此类及规格更小的主力舰。“大黄蜂”号航空母舰是1939年9月《华盛顿条约》失效后,美国海军为增加航母实力建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