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却故意前往公共场所,负什么刑事责任?

明知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却故意前往公共场所,负什么刑事责任?

就是那种自己死,也要拉着别人当垫背的那种咯?

当然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也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

应该不适用刑法第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引用这条刑法应该是不准确的。

毕竟三百三十条指的并不是突发性传染病。

在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法律位阶相同,本着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这条法律应该不适用。

老规矩,先上法律依据!

(2003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9次会议、2003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3〕8号)(非典时期的司法解释依旧有效)

为依法惩治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犯罪活动,保障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 刑法 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就办理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都是什么,咱们接着看!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解释所称“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灾害。(例如03年的非典)

明显这次肯定属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范围。

综上,会判刑哦,而且可能是吃枪子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