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方便,十日拘留!又是因为做了这件事……
近日
深圳市某店铺发生火灾
与电动车充电有关……
经调查
起火原因系当事人
将电动自行车电池放在室内充电
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故障起火
引燃周边可燃物
直接经济损失7039元
无人员伤亡
当事人被公安机关处以十日拘留处罚
电动自行车室内充电的情况是时有发生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
极易造成失火罪
可偏偏还是有人贪图一时的方便
而不顾后果
2021年9月20日,北京通州某小区租户,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充电,电池发生爆炸引发火灾,致5人死亡,楼道、外墙和室内安装装饰火灾损失人民币98174元。该租户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再次提醒
在日常使用中
加强对电动车的
线路、电器元件等方面的检查
充电时,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转自:浙江消防
来源: 新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