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8471失信被执行人,逃是逃不掉的,赖也是赖不掉的

内蒙古28471失信被执行人,逃是逃不掉的,赖也是赖不掉的

为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营造打击“老赖”的高压震慑氛围,2018年7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区法院开展为期半年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决胜“三大歼灭战”(即“终本达标歼灭战”“清理积案歼灭战”和“涉金融、涉民生案件歼灭战”)。

截至目前,全区各级法院均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共出动警力69954人次,出动车辆11095辆次,拘留被执行人3620人,罚款216.8万元,判决拒执罪3人,执行案件55657件,执结案件37532件,执结标的额100.93亿元。

同时,全区法院加大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以持续高压震慑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态势。

报告数据显示,2018年1至10月,全区法院依法对9862人次采取拘留措施,罚款382人次,罚款金额1134.335万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累计28471人次,其中自然人25489人次,法人和其他组织2982个。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能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虽然该规定并未对就读普通学校做出限制性规定,但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大环境逐步形成,部分高等院校,特别是国防类院校,资格审查相对严格,考生很有可能因为父母的失信行为无法通过学校政审。

除了子女不能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之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还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呢?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二等以上仓位、不得在高档场所高消费、不能购置、装修房屋等等……

这么一说,

失信被执行人,

你慌不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