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来了!您的电动车备案登记了吗?

新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来了!您的电动车备案登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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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陈佩玥

责编丨陆慧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

在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方面,新标准实施后,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加强对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检查,确保产品一致性,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获得CCC认证并流入市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共享通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信息(含认证证书编号、整车编码、电机编码、控制器、电池等相关技术参数)以及发现的违规生产、销售企业信息。

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对于上述行为查证属实的,由认证机构依法对认证证书作出处理直至撤销认证证书,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方面,实行电动自行车销售目录或公告管理的地区,新标准正式实施后所有不符合新标准、未获CCC认证的目录车型全部作废,不得限制符合新标准且经过CCC认证的外地车辆在本地销售。

要加强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入网电动自行车销售者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的核验、登记,严禁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在平台上销售。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销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行为的监管,严格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的行为。对销售违标车辆的,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缺陷产品调查,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对于控制器等主要零部件存在篡改隐患的,零部件生产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消费者因购买、使用违标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要引导当事人对生产、销售企业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什么是新国标?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关键内容:

①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② 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能力;

③ 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 25km/h ;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 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④ 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 55kg ;

⑤ 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 48V;

⑥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 400W。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可通过观察或查看车辆合格证、说明书,同时满足上述几项要求的可初步判断属于符合“新国标”规定的电动自行车。

对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允许在浙江生产、销售、注册登记和上道路行驶。

你的二轮电动车备案登记了吗?

自启动电动车备案登记工作以来,但仍然有部分车主尚未备案登记!逾期未备案登记后果很严重!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对于4月15日前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应当于4月29日前完成登记上牌,即自4月30日起停止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品牌型号的上牌登记工作。

从2019年4月15日起,二轮电动自行车:

1、列入《公告》的,应经注册登记。不上牌的禁止上路,否则扣车责令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

2、未列入《公告》的,应经备案登记。未备案的禁止上路,否则扣车经鉴定为机动车的,按机动车认定处罚。

也就是说,当车辆被鉴定为机动车时,如果电动车驾驶者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如果电动车驾驶者有汽车驾驶证但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则会被认定为准驾不符,将被记12分。

超标车备案登记之后可以一直开吗?

所有备案登记车辆,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也就是说只要是超标电动车,使用期限到2021年12月31日,过了这个时间就不能上路了。

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使用期间,车辆驾驶人上路行驶应当戴安全头盔不得载人同时应当遵守非机动车通行规定,文明安全行车。

要如何登记呢?

备案登记范围:

消费者已购买未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但未申领防盗备案登记的应当备案登记。对购买了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标准在《公告》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应及时到浦江县非机动车管理所及相关服务点依法申领电动自行车牌证。

备案登记时间:

已购买的未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应于2019年3月31日前申请备案登记,所有备案车辆(含已经公安机关防盗备案登记的车辆)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备案登记地点:

各公安派出所或电动车物联网服务网点。

备案登记手续:

车主可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向备案登记点交验车辆并申请备案登记,核发备案号牌。公安机关办理备案登记不收费。已登记的车辆不予办理过户、变更登记。已经申领防盗备案登记标识的,视作已经备案登记。如若因特殊原因,车主本人无法办理登记手续的,可委托他人办理登记。委托登记时,受委托人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交验车辆、带齐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车辆资料,办理备案。

“新国标”规定非机动车要驾照?

随着新国标实施日期临近,一则“骑电动自行车也要考驾照”的消息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

这一网传消息不仅宣称,“新国标实施后,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将要考驾照了”,还详细列出了电动自行车驾考内容,称“电动自行车驾照”需要考三个科目:科目一的考试和机动车一样,都是理论知识,简单的道路行车规则,90分及格;科目二就是基本的行驶测试,80分及格,科目三则是上路模拟行驶,90分及格;不用考科目四。”

这一消息是真的吗?对此,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明确辟谣:骑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只要是符合国家标准和本市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经依法登记发放电动自行车牌证后,骑车人不需要机动车驾驶证。”

而近期,上海不少非机动车上牌点外非机动车大排长龙,跟这条谣言有关吗?据交警部门介绍,这是因为此前上海放开了非机动车号牌上牌政策,没有本市居住证的外省市居民也可上牌。很多外省市骑车人想赶在4月15日上牌,才出现了集中上牌的情况。

来源|新华社、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