耻辱!模范警官收钱后,公然放弃抓捕故意杀人嫌犯!

耻辱!模范警官收钱后,公然放弃抓捕故意杀人嫌犯!

文 孙涛


2019年4月12日,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安康市汉滨区石梯乡派出所原所长袁致康涉嫌徇私枉法一案。旬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07年初,时任安康市汉滨区石梯乡派出所所长的袁致康,因收取批捕在逃人员赵健的母亲礼金和接受他人请托说情后,对之前多次组织但抓捕未果的赵健放弃抓捕。2008年后,袁致康在辖区内多次遇到赵健却不将其抓获归案,故意使其不受追诉。

2010年后袁致康工作调整,负责所在公安分局追逃清理工作,其在日常工作和历年专项清理工作中,一直未将赵健清理上网重新追逃,导致赵健长期未被追究法律责任。

安康市汉滨区石梯乡派出所原所长袁致康涉嫌徇私枉法一案庭审现场(旬阳县法院供图)

“十佳青年”担负抓捕工作 却视而不见在逃犯

尚法新闻(ID:zgsbfzzk)了解到,2012年和2015年,赵健先后两次当选石梯镇双村村委会主任,当选后赵健横行霸道,多次殴打干部群众,并实施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犯罪,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4月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公诉机关认为:袁致康身为担负侦查抓捕工作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明知赵健是在逃犯罪嫌疑人,因收取其家属礼金和接受同事请托,不履行抓捕和清理追逃职责,使犯罪人长期不被追诉,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旬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袁致康及辩护人到庭参加了诉讼。法庭调查过程中,公诉机关围绕指控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和举证。法庭辩论阶段,检察员、被告人、辩护人均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法庭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尚法新闻(ID:zgsbfzzk)记者致电旬阳县法院,希望了解袁致康更多涉案的细节,被告知“案件正在审理,不方便透露。”

公开资料显示:2003年3月,新上任的石梯乡派出所所长袁致康到岗后,跑遍了一位凶犯的所有亲戚和朋友家。同时,又向在新疆、山西、广东等省区的石梯籍外出务工人员通报案件情况,发动群众查找凶手。联系旬阳和平利两县的基层派出所联系,请求协查,与民警走访了汉滨区和旬阳、平利两县的60多个深山里的村镇,两年的行程累计达2000多公里。2006年10月15日晚,袁致康偶然得到线索,立即与平利县警方联系,终于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2008年7月4日,时任汉滨区公安分局石梯派出所所长袁致康,经过半年时间层层筛选、逐级推荐、实地考察、公示、评审等环节,被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共青团汉滨区委联合评为第六届汉滨区“十佳青年”。

公开报道显示:2012年5月21日,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区发生一起命案,分局刑警大队教导员袁致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警方在两天的调查时间里,发现符合通报特征的嫌疑人,在24号的上午可能离开安康,前往紫阳。5月24号19:00左右,犯罪嫌疑人蒲某在紫阳县一小旅馆被抓捕归案。

2015年 5 月14日,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突出的5个镇办和部门、1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彰,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时任汉滨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主任袁致康就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10个人中的一员。

2008年11月5日,安康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劳动局等单位向袁致康等10名 “安康市第十届优秀青年”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

袁致康除了是一位模范干警,还是一位新闻爱好者,经常撰稿宣传辖区公安破获的典型案例。事发前还是分局自媒体的稿件审核人。

当道“村官” 村民实名举报称王称霸惹不起

颇具讽刺的是,赵健一直被村民实名举报,却安然无恙。赵健所在的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石梯镇双村一赵姓村民告诉尚法新闻(ID:zgsbfzzk)记者,从2017年开始,他和其他村民以“不敢署名的群众”名义,开始举报赵健的违法行为,接着实名举报“赵健在村里的所作所为”:《村长称王称霸成为“惹不起”,两任村支书惧怕而辞职》的举报材料散见于网络。

村民举报信(图片来自网络)

“赵健是汉滨区石梯镇双村村一组人,从2012年3月至今任石梯镇双村村村委会主任,目前已有6年。”“他是1986年出生的,属虎,为人比较霸道,任何人都怕他。”

该网站编后按点评:老百姓自己选出来的当家人,现在居然都不敢公开指出其恶行了,那足见这当道的“村官”其实力是何等的了得。我们的农村基层管理机构恐怕也得抽出一些时间和精力,在打好扶贫攻坚战的同时,也应下大力气来整治一番农村的基层干部队伍,使廉洁公平体现出来,保持农村的稳定!

陕西当地一家媒体就群众反映的问题,致函汉滨区当地政府。接函后,汉滨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令石梯镇认真调查处理,2018年3月19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将群众反映的8项问题,调查处理后的情况答复到:“因时间久远,无法查询到当年的相关会议记录及证明材料。”“反映赵健2013 年至2014 年招揽本村民生工程将基本农田改造项目、饮水工程资金流入个人腰包的问题无据证实。”“反映赵健以恶称王称霸打掉两任村支书的问题无据证实。”“反映赵健村务不公开,各种事务停滞不前的问题无据证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赵健不起诉。派出所出警介入调查,汉滨区法院判决,涉事的冯某、王某均被判刑。”

汉滨区政府在答复中表示:2017年10月,双村村一组组长赵德前到石梯镇了解有关汉滨区离任村组干部登记,在石梯镇办事的赵健怀疑网上举报问题为赵德前所为,要求赵德前在镇人大主席、分管信访工作领导处进行对质,二人因此发生口角。镇人大主席张兴涛进行劝阻,在劝阻过程中,张兴涛衣服不知被谁撕破。后副镇长汪军赶到并将赵健劝到他办公室进行调解,镇人大主席张兴涛对赵德前进行调解,期间赵德前、赵健没有报案,两人经调解分别回到各自家中。

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赵健案”成典型

2018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明确部署。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犯罪。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结合本地实际,聚焦涉黑涉恶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

村民告诉尚法新闻(ID:zgsbfzzk)记者,在向汉滨区政府举报的同时,他们还向安康市、陕西省有关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2018年3月19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的答复出来不久,“巡视组把我们叫过去问话。2018年4月11日,赵健就被控制了,12日公安就来找我,问了一些情况。但我不知道赵健是个通缉犯。”

对于袁致康出事,村民称不清楚,只知道他是片区派出所的所长。汉滨区一位警务人员则表示,“老袁出事的事情都知道,大家私下议论纷纷,现在他正受审,马上就判了,就不好说了。”

赵健、袁致康相继出事后,对其公开声讨之声多了起来。安康市汉滨区多个部门召开“赵健案”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

2019年3月14日上午,陕西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万兴,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汪苛等一行4人,深入汉滨区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赵健案”以案促改工作。王万兴检察长明确要求: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性、法律性、人民性,不仅要充分保证案件的质量,更要关注人民群众的反映,要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要切实以“赵健案”为警戒。要充分认识“赵健案”危害之大、影响之广、教训之深,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反思警醒整改。要直面2名干警涉案违纪问题,主动认领,不回避、不减项、不留项,旗帜鲜明的讲,大张旗鼓的批,扎扎实实的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