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今日启动 湖南交警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典型案例

全国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今日启动 湖南交警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典型案例

2019年6月15日是全国“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启动日,根据部局统一安排,湖南各地交警组织部署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最大限度将警力投放到路面,进一步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请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出行。

交警总队总队长蒋建湘,总队党委委员、高警局局长赵胜平率总队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长沙片区攻坚战夜查行动,湖南卫视、经视、都市、中国交通广播、省交通频道随警参战!

6月15日,全国“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启动日。当天上午,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六大队查处3起未年检,3起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6月15日上午11时许,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查获一辆牌号为湘J0***E的小型客车,荷载7人,实载9人,该行为属于驾驶营运客车以外其他客运车辆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洪家某做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并要求其转运超员乘客。

6月15日0时50许,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岳塘四中队辖区步步高物流园红绿灯位置,黄某杰驾驶湘CK****小车与周某杰驾驶的赣CC****车辆发生事故,黄某杰驾驶的小车副驾驶座上一名男性受伤,事故移交至事故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6月15日9时35分,湖南高速警察长沙支队横市大队交警在横市服务区开展整治行动。

纪某某驾驶牌号为黑M****1/黑M****B挂商品运输车行至益娄高速公路北往南横市服务区,因为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机的有关数据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随后,驾驶员按要求当场完成了整改。交警对商品车运输车辆的严格管理,有效消除了隐患,维护了辖区道路交通秩序。

6月15日上午,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石峰大队积极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启动日行动。四中队民警在石峰区老320公路清石广场路段查获一起面包车改装违法行为,该面包车将车辆后座全部拆除,用于拖货。所幸被石峰交警及时查获,消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

6月14日20时50分,湘西保靖交警在保靖县迁陵镇魏竹北路新财政局门口路段实施路检路查,驾驶员向某驾驶湘U****8小型普通客车经过迁陵镇魏竹北路新财政局门口路段时,执勤民警发现其驾驶状态异常,有涉嫌酒驾违法行为。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向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71毫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民警对驾驶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的处罚。

6月14日晚,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冷水滩交警大队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晚上9时左右,一名涉嫌醉驾的驾驶人欲逃脱交警的查处,逃避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

其驾驶一辆皮卡车在育才路往南行驶,途经家和兴路口的交警查稽点,突然掉头往北逃窜,执勤交警当场将其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显示为8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行为。

6月14日21时20分许,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武冈大队晏田中队在S220线晏田乡大路坪路段开展夜查时,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黑色小车自东向西往进城方向行驶,夜查民警正准备带人上前盘查时,该车驾驶员急转方向,意欲逃离。经查询,该车辆嫌疑盗抢车。目前,该嫌疑车与当事人已移交派出所,派出所正在侦查过程中。

6月14日晚20时30分,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叶湖大队民警在辖区紫缘路设立临时检查点开展夜查整治行动。一辆车灰色小型桥车临近卡口时,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而车辆继续向前行驶有闯关的意向,被前方执勤民警拦截。经查,发现此车前后均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而在车辆的后备箱找到此车号牌,驾驶人朱某慌称未悬挂号牌是因为螺丝掉了,还没来得及悬挂。在要求出示驾驶证时,朱某称忘记带了,且不记得身份证号。进一步询问得知,驾驶人朱某,2001年出生,年仅18岁还是个刚成年的孩子。民警当场对朱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其驾驶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行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现场扣留机动车。

目前,案件待进一步的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将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严厉处罚,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给予罚款50元的处罚。

6月14日晚,怀化会同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将军路汽车站路段设置执勤卡点开展夜查酒驾集中行动时,一辆摩托车驾驶人一边骑车一边扭头看民警执法检查,结果与前方一辆小轿车发生追尾事故。

现场调查询问中,民警发现摩托车驾驶人浑身酒气,经用呼吸式酒精仪对摩托车驾驶人杨某进一步检测,结果为62.2mg/100ml。民警在查询杨某的信息时,发现其于2019年3月20日19时39分许,在会同县林城镇将军北路因饮酒驾驶被民警现场查获,持有的C1E驾驶证还在暂扣中。因杨某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民警将杨某带至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并于6月15日送至怀化市方正司法鉴定中心检测得其血液酒精含量为58.9mg/100ml,确系杨某为再次饮酒驾驶。

通过现场勘查,摩托车驾驶人杨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对杨某再次饮酒驾驶又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并处扣留7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