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新聘用我了”

“公司重新聘用我了”

“多亏检察官的帮助,公司又重新聘用我了。”近日,湖南省长沙县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刘立新收到被不起诉人胡某发来的短信,随短信一起发来的还有一张公司入职通知单照片。

今年40岁的胡某是一名聋哑人,曾是长沙县榔梨街道一家公司的车间工人。今年3月2日晚上,胡某在公司附近的超市偷盗被抓获。经查,自今年2月以来,胡某已在该超市三次盗窃槟榔、肥皂等物品,价值400余元,胡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因没有合格成年人愿意为其担保,3月13日,胡某被批准逮捕。

刘立新调阅案卷后发现胡某系聋哑人,且事后积极进行赔偿、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在对胡某展开羁押必要性审查时,考虑到其变更强制措施关键是要有合适的保证人,承办检察官通过聘请手语翻译向胡某了解家庭情况,然而胡某已与家人失去了联系。检察官又联系其原工作单位,但该公司拒绝为其担保。

承办检察官并没有灰心,根据胡某户籍地址,与同事赶赴数百里外的湘乡市。通过走访他老家的群众,得知胡某的母亲、兄长也均为聋哑人,一家人都在外地打工维持生计。随后又通过多次周转,最终找到在浏阳市打工的胡某兄长,说明情况后,其答应作胡某的担保人。依照法律规定,4月29日,该院依法对胡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一番波折之后,胡某却因此失去了工作。考虑到聋哑人在社会就业本就艰难,承办检察官想到了胡某之前就业的公司,该公司接纳了大量残疾人就业,而胡某已在这工作4年,如果能继续留在这里,胡某工作和人际交往都会顺畅很多。后经多次走访公司,与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沟通协调,最终该公司同意重新接纳胡某入职。

“谢谢你们为我做的一切,我一定会努力工作。”近日,该院依法对胡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胡某用手语说,并对检察官竖起了大拇指表示感谢。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