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老人去世,女儿竟不是唯一继承人!5个堂兄弟也有份…

青岛老人去世,女儿竟不是唯一继承人!5个堂兄弟也有份…

老人去世前主要由五位侄子赡养,老人过世后,因为房产继承问题,自幼随母亲改嫁的女儿将五位堂兄弟告上法庭……



近日,即墨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刘某生前有一处房屋,为其个人合法财产。生前刘某主要由五位侄子赡养,2012年刘某因病去世。2017年11月8日,王某以刘某生女的名义将五位堂兄弟,即刘某的五位侄子,起诉至即墨法院,要求确认刘某生前所留房屋由其继承并要求堂兄弟排除妨害、腾出该房屋。五被告对原告王某的身份不予认可,认为王某主张房屋权利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即墨法院经审理查明,

王某系刘某的生女,

自幼随母亲改嫁,

是刘某唯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但是

刘某生前主要由五被告赡养。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

即墨法院依法认定

被继承人刘某所留涉案房屋

50%的份额归王某继承所有,

50%的份额归五被告继承所有。

关于王某主张排除妨害、腾出房屋的诉讼请求,

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一条规定:“依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分给他们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法院认定本案原告系被继承人刘某生女的身份,综合考虑到原告自幼随母亲改嫁、被继承人多由五被告赡养的事实,法院判决原、被告对被继承人所留涉案房屋各占一半份额比较适宜,均衡了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尽了生养死葬义务的其他人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利。

养老时不出力

老人去世后出来争夺遗产

良心真的过得去吗?

来源:大众网青岛·海报新闻据本网记者滕晓阳稿件、网络等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