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拆迁补偿三百万元,大哥一人全拿走,妹妹要求分享,兄妹之争该如何解决?

老房拆迁补偿三百万元,大哥一人全拿走,妹妹要求分享,兄妹之争该如何解决?

家住福州市仓山区的张淑珍向我们栏目反映,她家的老房子在今年被拆迁,而家中的大哥拿走了全部的拆迁补偿款。当时大哥承诺会将其中的一部分拿出来,分给张淑珍等几个妹妹,但是迟迟没有兑现,导致兄妹间的矛盾开始紧张起来。张淑珍希望我们栏目介入来帮忙调解这件事。

张淑珍家中一共五个兄弟姐妹,两男三女,大姐已经离世,大哥是当中最年长的。2019年年初,他们父母的房子面临拆迁,手续都由大哥一人去办。

张淑珍听说拆迁补偿款有三百万元,而大哥只承诺给两万元,张淑珍于是不同意大哥的提议,双方因为这个问题争执不休。

父母的房子拆迁后,为什么在众多的继承人当中,只有大儿子一人领走了拆迁补偿?拆迁办当时有没有审核这个情况呢?调解小组首先前往了老房所在的拆迁办了解情况。

拆迁办:村委认定老房归大哥

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老房属于无产权房子,当地村委认定房子属于张家大哥,拆迁办因此将其列为房产唯一所有人,并且拆迁公示期间,张淑珍和其他姐妹并没有提出异议,因此拆迁补偿款才会被大哥全部拿走。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张淑珍是否有权利再去索要补偿款呢?我们来听听律师的意见。

律师:房产若登记父母名下 女儿则有权获补偿

律师

父母有分配自己房产的权利,如果当时有相关的分家析产协议,那就可以按照当时分家的情况进行分配,如果没有的话,应该来说子女都有相应的份额。

按照律师的说法,张淑珍和其他姐妹也就有权利分得相应份额的拆迁款。了解完情况之后,调解小组于是继续进行协商。

调解主任:大哥确实有承诺过分配方案

调解主任说,张淑珍的大哥当时承诺:他要用拆迁补偿款买套房子,而后剩下来的钱拿出来分配。那么根据拆迁办工作人员的说法,当初村委将老房的产权认定为大哥一人所有,这是为什么呢?

调解主任介绍,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一个家庭里的儿子们一般会获得家中的所有房产,而张家二儿子早前已经将名下的房产卖给了大哥,于是按照惯例,大哥被认为是老房单独的所有人。但是风俗毕竟是风俗,和法律规定还是有不一致的地方。

经过沟通张家大哥答应当天下午两点会来村委会协商,但是调解小组一直等到了三点多,他依然没有出现。

也许是对大哥的态度有些失望,张淑珍的其中一个妹妹已经打算放弃争取补偿。由于张家大哥不愿参与调解,我们的帮忙行动只能到此告一段落,转交由当地村委会继续进行沟通。

调解主任:

后期我帮忙沟通一下,看一下什么情况,争取帮忙调解。

希望一家人,莫为利益伤感情。调解记者希望张家大哥能够用于兑现当初给妹妹们的承诺,而张淑珍也可以适当降低要求,一家人有商有量,最终一定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调解有一套记者报道。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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