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今年还能休42天!这个假期再不休,可能就过期了……

提醒!今年还能休42天!这个假期再不休,可能就过期了……

仔细一算,2019年

还可以放假42天

相当于一个豪华版“寒假”了!

不信你看

8月

上班族的8月虽然酷暑难耐

但是昨天一出伏

凉爽也不远了!

而且,8月还有3天的周末~

9月

2个月前过完端午节

大家就开始呼唤的中秋

终于听见脚步声了!

9月的假期有——

中秋假期3天+周末6天

10月

在这个举国同庆的月份

我们拥有的假期是

国庆假期7天+周末5天

11月

不仅有双十一!

还有周末9天

12月

到了12月

心里不免一阵淡淡的忧桑

不过,对2019年的不舍归不舍

这个月还有周末9天

这样逐步算下来

今年还有42天可以休息

是不是没那么难熬了?

当然除了这42天

还有一部分职工有个“小长假”

这个假期再不休,可就过期咯

也就是带薪年休假!

小编提醒,还没休假的,要提前计划好年假安排。确因工作需要今年休不了年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1、年休假标准

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

《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2007年国务院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3、未休年休假应支付3倍工资报酬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4、跳槽不影响带薪年假权益

不少人表示年假在跳槽后会缩水。在年休假天数认定上,一些企业只根据在本单位工作时间计算,不将之前的工龄计算在内。或者要求员工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不能提供就不认定在内。

对此,海南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泽表示,仅仅将本单位工作时间作为享受休假的累计工作时间,是不符合规定的。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来源:天津市总工会